五指山市建设“共享农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创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海南农业新闻】
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房屋使用权等入股给企业或者农民合作社,由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将土地、房屋等进行统一规划建设运营,利益分配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方式,农民获得土地和房屋股份收益。针对有土地、无资金、无技术的贫困户,积极动员他们把闲置、撂荒土地入股加入企业或农民合作社,领取分红。通过构建股份合作、财政资金股权量化等模式,创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Continue reading 五指山市建设“共享农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创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海南农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