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业政策:申报2018年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通知
奖补额度:猪当量为50万头以下的项目县,累积补助上限为3500万元;猪当量为51-70万头的项目县,累积补助上限为4000万元;猪当量为71-99万头的项目县,累积补助上限为4500万元;猪当量为100万头以上的项目县,累积补助上限为5000万元。省农业厅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确定项目县,并会同省财政厅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审查备案。 Continue reading 广东农业政策:申报2018年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