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第2批)申报工作方案,附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本文隶属:中小学劳动教育政策(第47/125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评选工作。有关方案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可供中小学生学农、学工和服务性劳动实践的农林草地、厂矿企业、服务场所,且基本达到《福建省劳动教育基地评建标准》(附1)的均可申报。(注:已授牌为省级及以上的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各级各类学校不再申报参评)

福建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第2批)申报工作方案,附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二、申报数量安排

各设区市最多推荐4个,平潭综合实验区择优推荐1个。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场所自评。申报单位对照《福建省劳动教育基地评建标准》(附1)进行自评,拍摄时长10分钟左右,反映申报单位基础条件、资源课程、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等方面视频短片(不提交视频材料的不参评),连同《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福建省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表》以及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二)场所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申报场所材料、视频短片进行审验,并将初审意见和参评材料报送设区市教育局。

(三)设区市教育局审核。设区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初审结果和报送材料,组织专家开展核验,并将审核意见及参评材料报送我厅思政处。

(四)省教育厅评审。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核验,对达到省级建设与服务标准的申报单位予以认定公布并授牌。

四、报送材料

(一)《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

(二)《福建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三)反映场所整体建设情况的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

(四)各设区市申报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汇总表(由设区市教育局填报)。

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于2021年8月10日前报送我厅思政处,反映场所整体建设情况的视频短片上传至百度网盘“福建省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视频申报材料”文件盒(账号和登录密码另行通知各设区市负责人,仅各地经办人员掌握,不得外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戴八一、朱清源,电话:0591-87091478、87800329,电子邮箱:jygwxcb374@163.com,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

6-1.福建省劳动教育基地评建标准;6-2.福建省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6-3.各设区市申报“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汇总表

福建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第2批)申报工作方案,附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遴选一批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特色项目的通知

闽教思〔2021〕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第一中学、福建师大附中、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抓好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遴选第三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

各地各校要持续深入实施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攻坚行动,遴选推荐第三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具体遴选推荐名额为:各设区市遴选推荐13堂、平潭综合实验区遴选推荐6堂、省属中小学每所遴选推荐2堂。推荐名单须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下同)和省属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详见附件1)。

二、组织遴选第二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各地各校要围绕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遴选推荐第二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具体遴选推荐名额为:各设区市小初高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小初高各2个,省属中小学各1个。各地各校要注重小初高、城市农村配比,严格材料把关审核,已入选第一批典型案例的学校,今年不再推荐。每篇案例介绍不少于8000字,应包括背景分析、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德育内容、实施途径、支持保障、特色实践做法等内容,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案例电子版和推荐案例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详见附件2)。

三、组织遴选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

围绕学生家长家庭教育和家校协同育人,分别遴选一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遴选一批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实践育人功能发挥充分,引领创新作用明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特色学校(详见附件3)。

四、组织遴选第四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各地各校要以加强政府统筹、深化机制改革、强化政策保障为重要手段,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校外教育工作,遴选推荐第四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详见附件4)

五、组织遴选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各地各校在做好第一批、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推广应用和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择优遴选确定全省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具体名额为:福州、泉州各15个,厦门、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各12个,平潭综合实验区4个,省属中小学各1个。推荐项目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于2021年8月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详见附件5)。

六、组织遴选第二批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按照劳动教育实施有规划、劳动教育条件有保障、劳动教育效果有评价、劳动教育开展有影响,遴选建设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满足学校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详见附件6)。

各地各校要根据今年省级资金安排,积极争取本级财政配套支持,重点支持打造特色精品项目。

联系人:戴八一、朱清源,电话:0591-87091478、87800329,邮箱:jygwxcb374@163.com,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

  • 福建省第三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汇总表
  • “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报送要求
  • 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申报工作方案
  • 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工作方案
  • 福建省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
  • 福建省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