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起,农村耕地有两项新规定,农民要注意这“三不准”!

进入到2021年后,国家在土地方面国家也正在积极推动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在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土地权益的同时,盘活利用农村闲置的耕地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村土地资源使用效率,重点整治违规滥用土地等等行为,尤其是进入到2021年9月之后,农村又迎来了两项土地新规定!

2021年9月起,农村耕地有两项新规定,农民要注意这“三不准”!

第一项新规定是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新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优化了对建设用地的审批流程,细化了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并明确指出要加强耕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从而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除此之外,随着新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国家加大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规非法占用、滥用耕地、破坏耕地以及未满足耕地占补平衡等问题也将会予以加倍处罚!第二项新规这是近日国家出台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其中就明确指出要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到2025年要建成10.75亿亩并改造提升1.05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要建成2亿亩并改造提升2.8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农民要注意耕地使用上的“三不准”

随着新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国家也正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尤其是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开展,农村居民在使用耕地时需要注意“三不准”!

第一是不准在禁止开垦的范围从事土地开发活动,随着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国家正在对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等土地进行严格的保护,而这些土地上是禁止进行各类土地开发活动,违者将会遭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是不准滥用、破坏耕地,加强耕地数量保护和耕地质量保护是当前农村土地改革最为重要的任务,尤其是随着新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农村居民在使用耕地时也需要依据耕地利用规划和优先顺序,开展耕地使用,不准滥用、破坏耕地;

第三是不准损害农村民土地权益,在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之中,也必须要保护农村居民的合法的土地权益!

2021年9月起,农村耕地有两项新规定,农民要注意这“三不准”!

农村耕地迎来“四大建设”

1、田块整治

在当前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之中,国家将会结合到农村城镇化发展,对农村土地进行归并和平整,将农村分散的土地资源建设成为成片化、便于规模化种植生产的耕地,同时国家还指出将会根据不同区域的地形、地貌、农作物种类以及机械化等等因素,对农村的土地进行合理划分。通过此项整治能够有效改善农村耕地过度分散等问题,同时可以有效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让农村居民在提高农作物产量的同时降低农业种植成本!

2、土壤质量建设

高标准农田不仅仅要将土地整治成为成片化的土地,同时也将会推动农村土壤质量提升,从而实现藏粮于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所以在当前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之中,国家也将会加强黑土地保护、土壤盐碱化治理、土壤酸化治理等,从而推动土地让质量有提高,近些年随着农药、化肥等使用量不断增加,农村土地盐碱化、酸化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根据国家数据统计,1980年-2000年的20年间,水稻土区PH全面下降,下降面积占总面积的91.6%,虽然近些年国家在大力推动耕地质量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但是由于建设力度不足等问题,耕地质量不仅没有明显提高,在局部地区还呈退化趋势,所以在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之中,国家也将会加强土壤质量建设,从而保障耕地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提升!

3、灌溉设施建设

根据2013年国家的数据统计,全国有灌溉设施的耕地有6107.6万公顷,占据总耕地面积的45.1%,而无灌溉设施耕地面积有7430.9万公顷,占据总耕地面积的54.9%,可见目前农村耕地的灌溉设施建设极度缺乏,同时部分农村地区由于水资源优先以及灌溉设施建设力度不够等问题,导致耕地灌溉问题一直都是农业改革发展的头等问题,在《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中,国家也明确指出要大力推动农田灌溉设施建设,按照排水、灌溉的要求,完善农田灌溉排水设施!

4、农田道路建设

在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之中,国家也明确指出要推动农村田间道路设施建设,尤其是随着农村城镇化工作的开展,国家将土地整治整合之后,农村居民距离承包地距离也非常远,开展农业种植生产极为不便,所以国家就指出要加强农田道路建设,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量占总块数的比例,偏远地区要达到100%,山地丘陵地区要达到90%,并满足农机作业以及农资运输等要求,一般机耕道宽度需要在3-6米,生产路宽度需要在3米以内!同时农田道路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农业种植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