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认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478个
【中国网7月14日讯(记者 林伊人)】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7月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副主任衡付广介绍了上半年地理标志方面的有关情况。衡付广表示,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7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254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3355家。
截至2021年6月,累计认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478个,累计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6339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12789家。
2021年3月1日开始,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生效。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协定,协定生效意味着进一步加强中欧经贸合作并惠及双方消费者和企业,也意味着,首批中国100个地理标志受欧盟保护。
如何用好地理标志,做强农业品牌?
一段时间以来,茶叶博览会、农产品交易会、农业产销对接会等各类农业展会频频亮相,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吸引着消费者的目光。其中,地理标志农产品成为购买的热门。
我国地理标志涉及的产品种类丰富,是一类与农业高度相关的知识产权。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实施品牌强农战略,2017年启动实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2019年启动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设,发布了《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指南》。
截至目前,我国已认定308个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667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增强了绿色优质中高端农产品供给能力,培育了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
如今,人们对地方的乡土特产情有独钟,互联网又给这类产品提供了“远走高飞”的良机。顺应这一趋势,甘肃省打造“甘味”知名农产品,云南省推出十大“云系”,湖南省推出“一县一特一品牌”,有力带动了特色农产品消费做大做强。
不仅是省一级,洛川苹果、五常大米、潜江龙虾、大通牦牛等一批地区特色鲜明的农业品牌深入人心,既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不过,我国地理标志工作起步较晚,且常以政府、行业协会、技术推广中心等非营利机构作为权利人,其本身不从事农业生产和使用地理标志,造成重登记认定、轻品牌建设,重创建、轻保护的现象。整体看,我国农业品牌仍处于产品多、品牌少,普通品牌多、知名品牌少,区域品牌多、国际品牌少的状态。其中,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化程度不高,品质稳定性不强,难以建立稳固的品牌形象与声誉,品牌建设基础有待加强。
品牌建设与市场主体密不可分。品牌基础有待加强突出表现在品牌建设主体力量薄弱,运用地理标志的水平不高。一方面新型农业主体自身品牌建设能力不足,另一方面小农户参与品牌建设的作用发挥得不够。以南方某区域为例,区域内平均每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仅有2.6家用标企业,6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有23个的用标企业为零。可见,权利人和市场主体对地理标志推广意识不强,运用力度不足。
我国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具有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先天优势”。要坚持品质与效益相结合、特色与标准相协调,带动农民标准化生产地理标志农产品,实现集中管理、规模生产、统一营销和产品溯源,将地理标志资源、企业资源、农户资源进行整合,形成产业化联合体,形成发展合力,共同打造区域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乔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