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13批(2020年度)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启动
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湖北省水利厅近日启动第十三批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
湖北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范围为以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为依托,自然生态和文化价值较高,可以开展休闲、观光、旅游、度假或科普、教育等活动的特定区域。申报省级水利风景区的需满足:水质不低于IV类,景区范围安全管理规范且有应急预案,水利工程设备及游憩设施无安全隐患;水利风景区环保达标,景区内导览、文化、科普等标识齐备,具备一定的智能化管理条件等条件。
目前,湖北已建成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72处,其中国家级25处,省级47处,为维护水工程、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弘扬水文化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提供了生态样板。
列入第18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的3个湖北项目
(湖北)潜江田关岛水利风景区
景区位于湖北省潜江市,依托东荆河、田关河及田关泵站而建,属于自然河湖型水利风景区。景区面积18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0.5平方公里。
(湖北)宜昌高岚河水利风景区
景区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依托高岚河流域37座电站等水利工程而建,属于自然河湖型水利风景区。景区面积186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2.2平方公里。
(湖北)十堰太和梅花谷水利风景区
景区位于湖北省十堰市,依托霍河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太河清洁小流域治理等工程而建,属于水土保持型水利风景区。景区面积62.62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8.31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