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农村的朋友都知道,农村最重要的,就是宅基地和林地了。小时候常常会调侃到“这座山是我家的,那边那座是你家的。”虽然这只是儿时的玩笑话,但是也不难看出,那个时候,很多农民朋友家都是有承包林地的。而且以前经常会有朋友将房子建在自己承包的林地上,尤其是一些相对偏僻的农村地区,山上常常都会有一两座农房。那么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林业的看重,林地建房的现象有什么变化?在林地建了房的又该怎么办?林地征地的话,会有补偿吗?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林地建房现象的变化
1、以前林业管理相对来说比较薄弱,每个乡镇的林业员数量有限,且隶属乡镇管理。主要从事林业生产,对林木采伐、林地占用疏于监管,有些农村地区山地狭窄,耕地稀少,一旦分户,基本上就会就近劈山建房。因此,以前在自己承包的林地上建房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
2、随着国家对林地的看重,各地相继成立了林业站,管理人员也逐渐增多,森林资源的监管加强,同时对林木采伐、林地占用的监管日益严格,完善了农民建房的审批程序,简化了相关手续。农户想分家立户,需要建房的,只需申请就能审批核准,而且还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此农民在自家林地建房的现象也就逐渐规范,现在很少见到擅自在自家林地建房的了。
在林地建了房的该怎么办?
有很多农民朋友由于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也不知道林地建房是可以申请报批的,所以还是出现了在自家承包林地擅自建房的情况。
农民朋友擅自在自家林地建房属于非法占用林地,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基本都属于林政案件,一般出现这种情况,农户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处罚完结后再依法申请获得林地占用许可,再向国土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审批,使自己的建房合法化。
目前农民建房每户占用林地的标准为160平方米,即0.24亩,处罚标准为荒山每平方米10元左右,所以在林地建了房的农户朋友们,要尽快去当地森林公安接受处罚,再办理相关手续。
林地建房,征地有补偿吗?
1、在林地建房有没有经济补偿要依据房屋是否合法来决定,如果房屋是违法建筑或超期临时建筑,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2、在林地建房合法且申请报批过得,可根据具体情况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且林地征收后,还有其他的补偿费用。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以《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为例,土地征收征收林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四倍至六倍。实行征地区片价的地方按照区片地价执行。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授权的各设区市政府制定。
(3)林木补偿费。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4)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实际生活中可能也确实有极少部分人在林地上盖的这些房子,就是跟农村的自建房一样,是要经常性的居住在这里的,这种做法就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农村的村里面修房不能修到林地上,没有公益拆迁这回事,林地上修房也一样会被强制拆迁的。
以上就是关于林地建房的相关内容介绍,国家目前对农用地越来越重视,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等农用地的管理也日趋严格。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实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所以农民朋友们林地建房一定要合法合规。对于林地建房,大家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吗?欢迎评论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