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湖北特色小镇申报创建程序要求及实施主体

本文隶属:01.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第2/90篇)

【摘要】对纳入省级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5年内,其规划空间范围内的新增财政收入上交部分,前3年由征收地政府全额返还、后2年减半返还。特色小镇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和相关专项资金,优先享受省级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补助扶持政策

湖北省于2017年1月出台了《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争3到5年,在湖北全省规划建设50个国家及省级特色小(城)镇。

湖北特色小镇

看齐3A级景区标准 突出实体经济而非地产开发

特色小镇规划区域面积有明确界限。《意见》规定,特色小镇规划区域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用地规模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建设要坚持“精而美”。

特色小镇要按国家3A级景区标准建设,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要按湖北省旅游名镇标准建设。此外,还支持建设具有游览观光功能的特色文化旅游街区、商贸文化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等。

特色小镇会否“脱实向虚”?《意见》要求,必须突出实体经济投资,而不是单纯搞房地产开发。新建的特色小镇,原则上3年内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左右(不含商品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其中特色产业投资占比不低于70%。

此外,特色小镇要在投资便利化、商事仲裁、负面清单管理等方面改革创新,努力打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营商环境,最大限度集聚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要素,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发挥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作用 每个小镇主攻一个特色产业

特色小镇不仅要环境优美,更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意见》提出,特色小镇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小城镇建设和产业园区发展基础,促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茁壮成长。要充分发挥我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作用,为特色小镇导入新兴产业、特色产业。

以产业引领特色小镇发展,重点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文化创意、体育健康、养老养生等产业,兼顾香菇、茶叶、小龙虾、酒类、纺织鞋服等传统特色产业。

各地可选择一个具有当地特色、比较优势明显的细分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力争培育成支撑小镇未来发展的大产业。

建设特色小镇,钱从哪里来?《意见》要求,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每个特色小镇均要明确投资建设主体,以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地方政府则重点做好规划引导、基础设施配套、文化内涵挖掘传承、环境保护、改善投资环境等工作。

土地资金均有优惠政策 特色小镇“宽进严定”

为支持特色小镇建设,《意见》提出了土地、资金等方面的多项政策保障措施。

今年起,湖北省将单列下达每个特色小镇500亩增减挂钩指标。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利用现有房屋和存量建设用地,兴办文化创意、科研、“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对纳入省级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5年内,其规划空间范围内的新增财政收入上交部分,前3年由征收地政府全额返还、后2年减半返还。特色小镇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和相关专项资金,优先享受省级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补助扶持政策

特色小镇的创建,坚持“宽进严定”原则,自愿申报、分批审核、年度考核、考核验收。达到标准、考核合格、通过验收的特色小镇,将继续兑现扶持政策。对连续2年未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特色小镇,则实行退出机制,下一年度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解读:特色小镇申报创建的主体及程序等

1、关于创建目标的政策解读。

特色小镇是区别于行政区划单元和产业园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特色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是以产业为核心、项目为载体、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的特定区域。

2、关于创建要求的政策解读。

特色小镇产业培育以蓝色、高端、新兴为导向,聚焦十大新型工业千亿级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大现代服务业,兼顾传统工艺、特色农业民俗文化等经典产业。特色小镇规划区域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核心区建设面积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省、市级特色小镇原则上5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以上,每年完成投资不少于6亿元。其中,信息技术、金融、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特色农业产业特色小镇的固定投资额不低于20亿元,每年完成投资不少于4亿元。区市级特色小镇固定资产投资额要求可适当放宽。

3、关于实施主体的政策解读。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每个特色小镇应明确投资建设主体,以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做好规划引导、基础设施配套、历史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保护及资源整合、政策扶持、服务优化等工作。

4、关于申请程序的政策解读。

由各区市选择符合创建要求的预选对象提出申请,市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公布。特色小镇实行年度评估,对达到发展目标要求的兑现相应扶持政策,对连续2年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特色小镇,实行退出机制,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对经过3-5年的创建培育,实现既定目标、达到创建标准,通过组织验收后命名为某某市特色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