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农村创业的最新政策解读及2017农村创业项目大赛

本文隶属:08.农业专项补贴扶持资金(第106/109篇)

国家扶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的相关政策解读

近年来,一大批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去创新创业,呈现出人数越来越多、领域越来越广、起点越来越高的良好态势。初步统计,近年来从农村流向城镇的各类人员返乡创业的人数累计达到570多万,其中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达到了450万人,还有居住在城镇的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等人员约130多万人下乡创业创新。他们为活跃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独特作用,成为农业发展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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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和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今年以来,国务院领导同志又多次强调要采取进一步措施,便利有条件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落实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各项政策,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总的看,发展势头很好,影响很大,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存在政策落实还不到位,融资难、用地难、人才聘用难、技术获得难等问题,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的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重点领域、主要方式、扶持政策和保证措施。

该《意见》一共14条,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扶持范围进一步扩大。过去主要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这一次扩大到了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城镇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等下乡创新创业。这样更有利于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关系,进一步拓展资金、技术、人才流向农村的渠道。二是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更加明确。围绕现代农业、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明确了重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发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商以及各类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等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通过领办创办新型的经营主体、组建团队、产业联盟和各种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网上创业等方式创新创业,来推动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三是政策措施更加系统,包括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水用地用电、社会保障、入住园区等方方面面,有很多措施有突破、有创新。四是落实要求更加明确。不仅对部门提出了要求,而且对地方政府提出了要求,要求建立落实政策的督查制。

国家相关部门如何落实到位农村创业政策?

关于如何贯彻落实农业部政策“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局长宗锦耀的解答如下:

一是要组织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解读政策,让全社会知晓。今天这个发布会也有这个目的,对重点、焦点、热点问题解疑释惑,让大家都明白政策的含义、含金量。
二是建立推动落实机制。农业部将发挥牵头作用,明确推进机构,现在已经明确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也就是乡镇企业局负责,建立了11个部委推进协调机制,包括人社部、财政部、发改委等等组成,要求加强工作指导、经验交流推广和政策落实,也要求县一级、省一级政府建立推进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合力。同时还要求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了解创业创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加强督查。农业部在适当的时候将组织11个部委,也就是联席推进机制的成员单位,对文件的政策落实进行督查,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当前农业部将重点抓好四件事:
第一是搭建好平台。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思路,建设一批服务平台。昨天,开通了中国农村创业创新信息网和中国农村产业融合信息网,搭建信息平台。
第二是建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把各地依法批准的园区全部收集起来,那些地方有什么扶持政策、设施、服务条件,可以让返乡下乡人员了解,到那里进行创业。
第三是搞好培训和技能竞赛。农业部利用各种培训项目,对返乡下乡人员以及农民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同时组织创业大赛,引导创业创新,特别一些很好的创意,要与有关机构进行对接,让他们有好的项目投资
第四是典型引路。我们总结一批创业比较成功的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带头人,可复制、可推广,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中关于“广泛开展创业大赛”要求,树立农村创业创新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农村创业创新实践成效,提升农村创业创新能力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部决定组织举办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项目
(一)参赛对象
参赛者主要是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从事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或服务的返乡下乡及本乡人员。包括返乡农村能人、农村青年和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在岗和离职均可)及下乡创业的城镇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作用显著,得到基层群众和干部的普遍认可。因违法、严重违规违纪、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受到处理的人员不能参赛。
(二)参赛项目
紧扣创业创新主题,突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企业组织,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持续性。应为具有一定发展基础,有较大提升拓展空间、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农村产业项目,包括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现代农业服务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信息服务业以及其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参赛项目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1.农业部成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承担大赛组织协调、舆论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秘书处设在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部门要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大赛组织落实等各项工作。
3.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农林牧渔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业文化遗产、农村产业融合等领域相关专家、知名创业创新企业家、农村创业创新辅导师、国内创投风投行业领军人士等著名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二)大赛流程
大赛分为省级选拔、选手培训、全国半决赛、全国总决赛四个环节。具体工作及流程包括:
1.省级选拔。2016年已组织举办各级各类农民创业创新大赛的省份,从已有结果中直接选荐10—12名代表参加今年12月下旬农业部在北京举办的创业路演培训。今年未组织举办农民创业大赛的省份,在明年5月底前按要求抓紧组织省级赛,并从中选荐10—12名代表参加2017年6—7月农业部举办的创业路演培训;鼓励2016年已组织举办创业创新的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2017年继续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并推荐代表参加培训和全国半决赛及总决赛。要求大赛事项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示。
2.选手培训。农业部将分别于今年12月、2017年6—7月组织各省推荐的选手到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参加为期7天的培训。以课程讲授、专题研讨、模拟演练等方式,帮助选手改进创业计划书、完善路演PPT、提高演讲表达能力。
3.全国半决赛。2017年7月举行全国半决赛。
4.全国总决赛。2017年9月以现场路演的形式举办全国总决赛,届时将邀请有关领导出席观摩。评选出参赛总数20%(最多不超过20个)的优胜项目。决赛结束后,将举办颁奖典礼,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相关网站等新闻媒体将报道有关情况,同时组织相关投融资机构与优胜项目进行对接。

三、有关要求
(一)举办大赛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的重要举措,旨在对农村创业创新活动进行引导、宣传和发动。参赛的单位或个人免收培训和全国半决赛、总决赛费用。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将组织、参加大赛作为贯彻落实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安排必要工作经费,扎实推进。
(二)各省(区、市)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并积极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国半决赛及总决赛。凡参加农业部培训的推荐名单(见附件1)和全国决赛项目书(见附件2)须由各省(区、市)农业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参加今年12月培训班的选手推荐名单,于本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与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不需要报送附件2)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参加2017年6—7月培训班的选手,须同时填报附件1和附件2,并于明年5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与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四、联系方式
农业部办公厅 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亚玲 刘洋 周鸿
电话:010—59199662、59199661、59199660
手机:13641328921、18701023236、13910399797
传真:010—59199661 电子邮箱:qgnmcy@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1117室(100122)农业部农产品加工
联系人:毕晟维  电话:010-59193255
附件:1.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全国决赛参赛人选推荐表;2.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全国决赛项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