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后农民怎么办?何为“三权分置”?怎样盘活乡村土地资源?

本文隶属:镇村闲置资产盘活(第6/69篇)

农村土地流转后农民怎么办?

目前,土地流转已经成为农村改革发展的重点之一,但围绕着土地流转,农民们却还有着许多困惑和忧虑,比如,土地流转后农民怎么办?会不会失去保障呢?这是目前农民阶层最为关注的话题。

土地流转后失地农民会不会失去保障

土地流转后会只是暂时成为失地农民,一旦把转让土地获得的收入花完,又没有一技之长,在城里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怎么办?即便找到工作,很多时候无法享受到和城里人同等的待遇,怎么办?这是许多农民面对土地流转表达出的忧虑。

“土地流转制度本身应该防范这种情况的出现,此外农村的其他经济制度应该跟得上,能够和土地流转制度配套。例如农村的金融制度应更加完善,农民可以很容易的贷款创业等;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农民有了生活、医疗等方面的保障,就会消除土地流转后的担心。”

中国社科院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表示:“在配套措施还没有完全跟得上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把土地的流转看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要冒进,就是不要浪漫!”

土地流转会给农民带来切实利益

随着农村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就业机会的增多,许多农民不愿再单纯依靠种地获取收入,而是选择外出务工。这部分农民可以通过转让土地获得资金,从而更好地在城市经商、创业、安家等。

继续留在农村的农民,则希望手中拥有更多的土地,搞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土地流转可以使更多的资本进入农村,通过收购或租用土地进行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建设,从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交易效率,降低农业市场成本。同时,继续留在农村的农民还可以通过土地承包权入股农业企业,取得土地租金与分红收入。

土地流转一方面有利于土地相对集中,实现规模化经营,另一方面从土地转让中获得财产性收入,有利于资本积累,可促进农民向城市流动。

此外,随着土地流转的进行,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会进入城市,将加快城市化进程,同时也会为城市的发展带来更多劳动力。

土地流转不会影响新生人口分地

在农村新生人口出生将会分配土地,许多农民担心土地自由流转后会不会影响新生人口分地?当然不会,“因为对于农民土地分配的数值,一直以来都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和乡规约定进行的,因为各地各村的土地数量不同,所以分配量也会不一样。同时各村一般都会留有一定的机动用地,这便于能够根据农村人口实际数量的变化,比如出生、死亡和女性出嫁来进行调配。”

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

那么,农民朋友你知道什么是“三全分置”吗?

何为“三权分置”?

即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开,由不同的主体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负责。

1、所有权

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村集体对土地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简单点说,就是土地是村集体的,农村土地村由集体说了算。

2、承包权

村集体将所有的土地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式承包给农户,农户有权占有和使用承包地,简单点说,就是土地上面种啥、做啥、流转给那个企业由农户说了算。

3、经营权

企业或个人从农户手中将土地流转之后,经营主体就拥有了土地的经营使用权,简单点说,就是流转后的土地如何经营由企业说了算。对此,国家对各个责任主体的权利进行了明确的划分。

(一)村集体

农村土地的根本。有权发包集体土地,有权在发生自然灾害后重新调整承包地,有权对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进行监督,并采取措施防止和纠正长期抛荒和毁损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

深度解析

1、村集体可以将土地整体发包流转给企业经营。

2、你家的土地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后,可以由村集体进行调整。

3、如果你将耕地长期抛荒,或将耕地人为破坏,或者在耕地上面建宅基地等,村集体可以收回你的土地。

总之,村集体将成为农村土地的老大!

(二)农户

农村土地的基础。承包权属于农民家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和限制。有权转让、互换、出租(转包)、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地并获得收益,有权对承包权设定抵押、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具体分析如下:

1、你的土地你做主!

2、可以将土地流转给企业或者以土地入股,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

3、可以将你的土地进行抵押,去银行办理贷款。(相信不少准备在农业上大干一场的人动心了)

4、农民进城落户,不用退出土地承包权了。(最、最、最重要的就是这个),农民落户城市还可以拥有农村土地啦!!!!

(三)经营主体

今后农村土地发展的大方向。在流转期限内享有占有、耕作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在流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承包土地,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

1、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后,经营主体受国家严格保护,有效鼓励经营主体健康发展,防止农户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后,再进行反悔或者肆意破坏。

2、经营主体在经过农户同意、集体备案后,可以将土地的经营权进行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3、经营主体在经过农户同意、集体备案后,可以将流转的土地再流转,并获得收益。(土地的经营权可以进行买卖了)

3“三权分置”的实施

第一步: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然后进行农户承包地权登记颁证。农户承包地权登记颁证的同时,要像房产证一样,进行网签承包合同。

第二步:建立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土地经营权交易规范化运营。也就是说,你的土地可以拿到交易市场去进行交易了。

第三步:对经营主体进行全方位的扶持。是的,你没有看错,国家要对流转后的经营主体的财政、信贷保险、用地、项目扶持进行扶持。未来的农村,将会是新型的合作社、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天下了。

具体分析如下:

1、国家要实施新的农村土地政策,登记颁证是基础工作,所以农户要积极配合村集体进行土地的丈量,及时领取承包权证书并进行网签合同。

2、农村土地交易市场的建立,鼓励民间资本进行农业生产,将会更加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今后农民的出路就是在城市落户,在城市工作,并领取自有土地所产生的收益。

3、农村土地的流转交易,使得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风险增大,积极获取法律知识,使用国家的示范合同,是减少农民被骗或者被误导的根本方法。

4、国家对经营主体的全面扶持,将使得中国农村告别家庭联产制度,逐步走向合作社,实现农业产业化运营。

农村,已经沸腾了!!

三权分置,将使得中国农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国家的这项政策,将对农村土地进行深度的开发,土地流转交易,将会大大提升农村土地的价值。

而农民落户城市,可以不用退出土地承包权,那么进城的农民将拥有两重身份:城市户口和农村土地。这将会极大的推进现有的城镇化进程,解除了农民落户城市丢掉农村土地的担忧。

三权分置,将彻底告别农村土地一家独大的布局。让村集体拥有更多的所有权,将农户拥有更多的承包权和处置权,让经营主体拥有更多的经营权,今后农村的发展,农业资金的获得,将会是新的篇章。

农业,农村,将大有可为!

下面我就通过结合实际案例具体分析,来对比该项政策实施前后对农民朋友的影响。

老张,今年55岁,有十亩地,老张和老伴耕种,老张的儿子目前在城市定居。

三权分置政策实施前:

土地由老张和老伴耕种,由于年纪大了,无力耕种。首先,由于没有具体政策,老张不敢把土地流转出去,只能由老两口耕种。其次,由于害怕土地承包权的丢失,老张不能跟着儿子把户口落到城市去。村委会集体决定将一部分土地承包给个人,这当中也有老张家的地,尽管分到老张手里的补贴远远低于预期,由于是集体决定,老张敢怒不敢言。

三权分置政策实施后:

老张将土地通过流转交易所,将经营权流转给了一家专业农业发展公司,并签订了流转合同,合同规定老张一次性获得50万元的土地补偿,并约定以土地承包权进行入股,老张每年分得的分红达到2万元,土地流转经营期限为30年,30年后老张继续获得土地的承包权(如果老张还活着的话!)。老张将土地流转出去后,跟随儿子落户到城市,并按照城镇居民的待遇缴纳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村委会在进行村集体土地决议事项的时候,就会通知老张去村里开会,而老张的个人意见也能及时反馈到村委会。

近期相关政策:农业农村部将研究盘活乡村土地资源

针对全国人大代表王凌提出的关于关注农村“空心化”现象的建议,农业农村部经商财政部,已从6个方面作了详尽答复。

9月27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刊发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730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披露了上述内容。该《答复》成文于9月20日。

《答复》称,当前,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农村“空心化”问题是制约乡村振兴的重要因素。全国人大代表王凌针对破解“空心化”问题提出的强化“三个支撑”、做好“三篇文章”建议,很有借鉴意义。

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从“强化规划支撑”“强化产业支撑”“强化服务支撑”“做好‘人’的文章”“做好‘地’的文章”“做好‘钱’的文章”6个方面予以阐释,并披露了该部的下一步规划。

譬如,关于强化规划支撑,农业农村部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规划》在村域层面落实落地,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加快编制或修编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分类明确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四类村庄分类,引导村庄依规有序发展。

关于强化产业支撑,农业农村部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大力培育植根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连接紧密的乡村产业,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把产业链尽可能留在县乡村,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关于强化服务支撑,农业农村部下一步将以树典型、抓创建、强示范、聚力量为工作抓手,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制、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推进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

关于做好“人”的文章,农业农村部下一步将继续大力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培育更多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引导更多有意愿的人留在农村、扎根基层。

关于做好“地”的文章,农业农村部围绕代表提出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通过推进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一方面,积极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资源。为解决农村宅基地和农房闲置浪费的问题,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主要通过闲置宅基地复垦,利用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旅游民宿,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等方式盘活农村房地资源,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为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试点地区按照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在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基础上,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放活的有效形式。

《答复》提到,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在现有33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再选择一批县(市、区)开展试点,研究提出支持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盘活乡村土地资源,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关于做好“钱”的文章方面,农业农村部下一步将继续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壮大集体经济组织;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增强基层财力保障能力,更好支持地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