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全部用于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扶持

本文隶属:09.生态循环农业&碳汇项目(第115/119篇)

2017年起(至2020年),农业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将全部用于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请各地、州、市根据《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引》(以下简称《项目指引》,尚未正式印发),尽快组织申报项目。申报的项目要符合《项目指引》确定的选项条件,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区域代表性强、生态循环模式好、主体带动能力强的项目纳入支持范围。每个地、州、市根据条件确定拟申报项目1-2个,项目财政资金规模(含地方财政配套)按每个项目1500万元左右控制,实施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资金;实施单位为合作社的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资金的50%。每个拟申报项目均要编制达到项目建议书深度的项目申报方案材料(项目申报提纲见附件)。

一、申报原则和数量
农业部、国家农发办要求,一个省以县乡政府作为申报主体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各市农业、农发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11〕169号)等文件要求,明确分工,认真选项,对项目单位及申报材料认真核实,县级农业部门会同农发部门将项目信息输入《湖北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比对后,自下而上逐级联合行文上报。凡未及时输入系统或比对未通过的,不得上报。
(二)申报材料。
1.项目文本。项目联合申报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PDF格式)以及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目标体系、综合养分管理计划,包括附件资料彩色原件扫描、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要求委托有农业工程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制,并达到相应深度。因提供材料不规范、不齐全影响到项目评审,后果自负。
2.项目摘要。按附件提纲内容编写项目摘要。
(三)上报时间。请于2016年9-10月。
三、实行项目申报承诺制
各市农业部门与农发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申报要求,帮助指导项目单位扎实做好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要本着科学严谨、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拟申报项目严格把关。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同时,出具承诺书,对承诺书内容的真实性和项目的可靠性负全责。专家审查意见和项目申报承诺书随申报材料一并报省农委。

(市县)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申报格式(项目申报提纲)

一、申报主体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项目申报主体的名称、性质、注册时间、资产财务状况、经营规模及其在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现有种植养殖规模与结构,已有的工作基础等。
以县乡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的项目,需要说明理由,并介绍项目涉及各个主体的产业、规模、在项目中的定位与作用以及选择的理由。
二、项目区域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分析
说明项目建设的具体地点;
分析项目区域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原因。
三、生态循环模式设计
介绍项目建设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提出整体设计思路,用图表示项目整体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并附废弃物资源转化利用各环节的相关数据、已具备的工程和装备基础。
四、建设目标
项目建成后,畜禽粪便、秸秆、农产品加工剩余物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率,化肥、农药减施量,生产成本下降比例,农产品增值率,农产品优质品率,农民收入增加情况,土地流转率等。
五、建设内容与规模
介绍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副资源综合开发、标准化清洁化生产等新建工程的建设内容、规模,购置仪器设备、农机具及其数量,科技培训与推广情况等。可列表。
六、资金筹措
估算项目投资需求,列出中央投资、地方配套、业主自筹的金额;明确财政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用途、支出范围和支出规模等。
七、运行管理机制创新
说明对于项目建成后确保长期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拟采取的运行机制和政策措施等。

XX省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引(2017-2020年)

2017-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全部用于支持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根据农业部《关于编制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省级方案的通知》(农计(开发)〔2016〕347号)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政策,现对项目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以解决一定区域范围内农业生产、生态循环突出问题为导向,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生产条件和产业基础,发挥农业部门行业技术优势和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科学合理地选择生态农业循环模式,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副资源综合开发、标准化清洁化生产等方面的建设,促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是整体化设计。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系统谋划、综合设计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确保产业链条、资源利用循环通畅。
二是菜单式选项。对照整体化设计的建设内容、循环模式与项目基础条件,根据“填平补齐”原则,菜单式选择所需建设内容,确保循环模式通畅。
三是区域性推进。在县域内选择核心区域整体推进,力争打造一批生态循环农业乡镇,并向周边辐射带动。
四是市场化运作。 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建设并负责项目运营。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积极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农业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2017-2020年建设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个数由农业部下达指标数确定。
2.绩效目标
以提高区域范围内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实现农业废弃物“零排放”和“全消纳”为目标,建立起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标体系、养分综合管理计划等管理制度,使循环模式、技术路线、运行机制和政策措施四者有机结合,在区域内整体实现资源节约、生产清洁、循环利用、产品安全。区域内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得到有效控制,努力实现“零”增长;畜禽粪便、秸秆、农产品加工剩余物等循环利用率达到90%以上,大田作物使用畜禽粪便和秸秆等有机肥氮替代化肥氮达到30%以上;农产品实现增值10%以上,农民增收10%以上,农业生产标准化和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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