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农重本,国之大纲”,今年是推进“农村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最为关键的一年,如何推进改革才能激活农村活力?
我们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多数,中国的改革是始于农村,核心是对农民的解放,通过土地承包,使农民从“一大二公”的集体经济中解放出来。通过开放搞活,农民不仅从事农业,也可以从事工商业,从而出现了一大批农民企业家,通过放开人口流动的限制,出现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改革释放了农民的活力,并产生了惊人的改革红利。
过去40年中,农村发展也遭遇了许多困难,出现了很多问题。20世纪90年代,曾经因为农民负担过重,出现了严重的“三农”问题——“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为解决“三农”问题,国家果断停止征收农业税,并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
“三农”问题有所缓解后,农民又面临着“买(生活用品)难卖(农产品)难”,农副产品出现结构性的过剩,“少了赶、多了砍”,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鉴于此,政府大力推进农村供给侧改革,提供农副产品生产信息,完善市场链,支持农副产品加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减少了农产品价格波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总体上来说,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为了改善农民生活,对农民的补贴和保障措施不断完善,从种粮直补到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所有这些都是过去所没有的。改革不仅意味着改变不合理的传统机制和制度,更重要的是创造新的机制和制度,过去40年不断在农村进行的政策和制度创新,可以说是千百年来从来不曾有的。
目前,“三农”仍然是中国面临的首要问题之一,农业和农村仍然是中国发展的短板,是最需要加强的领域之一。乡村振兴就是要补齐农村和农业短板,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此仍然是要深化改革,核心内容仍然是激活农民的积极性,实现要素合理配置。
深化改革首先要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融合和双向流动。城乡二元体制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从发展角度来看,全球所有国家都存在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农村相较城市往往是落后和贫困的,因此城乡二元结构带有普遍性;而从制度设计角度看,城乡二元体制是中国所特有的,就是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建立户籍制度的障碍,阻断城乡之间的流动。过去40年改革过程中,户籍制度已经大大松动了,不仅农民被赋予了更多流动的权利,而且附着于户籍的各种权利和福利也在减弱,但是户籍制度仍然在某些方面阻碍要素流动。
比如,流动家庭子女可以在流入地接受9年义务教育,在多数地方,流动家庭的子女上小学和初中比过去更容易了,但是仍然需要学生回到原籍参加考试,这给人口流动造成了不小的阻碍。此外,现在关注城市资本下乡的比较多,但是如何实现城市人口向乡村流动还考虑得较少,城市人口还很难进入乡村。深化改革就要建立通畅的城乡流动机制,促进从城乡分割到城乡融合。
乡村最重要的资产是土地,包括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的农地、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和农民的宅基地。农民土地改革的思路已经比较清楚,就是通过土地确权,促进土地流转,从而推动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一些人担心土地确权和流转会导致农民失去最后一道保障线,因为中国能够在经济波动中减轻和避免风险,就在于农民有土地作为保障,如果农民失去土地,一旦城市就业出现不稳定,农民就可能无家可归。不过,现实的问题在于,大多数农民承包的小块耕地已经不足以提供保障,靠土地作为最后的避风港,只是基于过去经验的想象。
土地资源流转是大势所趋,但是也面临许多困难。比如土地流转往往伴随着土地整理和规模化经营,当土地流转以后,土地的景观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规模化生产中,原有农户的地界被打破,重新规划分区,农民很难将流转出去的土地收回来。在这种背景下,如何保障土地承包人的承包权和农业经营者稳定的使用权,还没有具有普遍意义的操作方式。同样,农民宅基地的私下流转早已经发生,但是每个农民家庭的宅基地面积差别甚大,不同地区流转的价格和可流转性都有很大差别,如何保障农民利益和村庄内部的公平,如何保证流转后宅基地使用者的稳定性和社区融入,也存在不少困难。
农村深化改革的大方向已经确定,就是要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促进要素流动,但在促进要素流动中会遇到许多具体问题,这些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将是决定农村改革成败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