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委农工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等五部门启动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今年将在全省评选认定首批50个左右乡村治理示范村、10个左右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同时选择基础条件较好30个村、3个乡(镇)推荐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乡(镇)。
其中乡村治理示范村的创建标准为: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风、乡村发展充满活力、农村社会安定有序等六个方面。乡村治理示范乡(镇)的创建标准为: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等四个方面。(创建标准具体内容见文末)
记者了解到,陕西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申报采取各市(区)推荐,省级认定的办法,由各市(区)推荐3-5个村和1个乡(镇)形成推荐名单,8月底前报送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级五部门将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标准和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认定,形成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要求,各市党委农办和农业农村、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要广泛发动村、乡(镇)积极参与示范创建活动,将示范创建活动与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典型。同时,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与推介,营造提高乡村治理水平的良好氛围,切实发挥好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各地乡村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示范村和示范乡(镇)创建标准
示范村创建标准
1、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党组织班子团结、工作规范,对村级各类组织实现统一领导,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
2、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村民自治制度健全、议事形式丰富,村务监督机构普遍建立并依法参与监督,村规民约为广大村民知晓并认同,能有效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
3、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经常开展群众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活动,能为村民提供便捷的法律基本服务,村“两委”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村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4、文化道德形成新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建立崇德向善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5、乡村发展充满活力。有明确的发展规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村民增收渠道多样,村容村貌整洁美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6、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综合治理,扫黑除恶治乱成效明显,各类组织和人士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矛盾调处机制健全,有效抵制黑恶势力、封建迷信活动和不良社会风气,无黑无恶无乱象、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越级上访和非法宗教等活动,村民关系和谐。
示范乡(镇)创建标准
1、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落实乡镇党委抓乡村治理工作的责任,党委和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方面为乡村治理工作提供保障,政府治理、社会参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基本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2、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乡镇对农村公共服务事项内容有明确的权责清单,乡村资源、服务、管理重心有效下移,乡镇和村对农民管理和服务职责清晰、有效联动,能在行政村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3、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制定乡村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基本建立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
4、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无黑社会性质组织,无恶势力,行业乱象得到整治,辖区内各行政村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乡村发展充满活力,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社会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