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开始实施
为规划和推进湖北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建设标准体系,形成湖北特色,湖北省财政厅会同省标准化质量与研究院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湖北美丽乡村建设规范》,该规范目前已开始实施。
《湖北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从基本要求、规划设计、住宅建设、生态环境、乡村建设等11个方面,对乡村规划布局、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环境绿化、交通、饮水等32项内容做出规范。
在乡村规划布局上,应因地制宜,按照土地利用总规,实施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住宅建设上,建筑肌理和建筑造型要较好地与当地历史文化相呼应,保护传统民居和古迹古建等历史文化遗产及乡土特色元素。
在生活环境上,倡导垃圾分类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0%。村庄内坑塘河道须整治、清淤,河道、沟渠、水塘须保持清洁,现有污水排放口应进行截污整治,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等。
湖北:推出措施确保6个深度贫困县脱贫
记者从湖北省扶贫办了解到,脱贫攻坚已到决战阶段,今年湖北省要实现减贫90万人、出列800个贫困村、17个贫困县摘帽的任务,其中,要确保6个深度贫困县年内如期脱贫。
更多财力保障。
在省级财政每年扶持2000万元的基础上,每县再增加基本医疗和医疗救助转移支付资金3000万元,每县每年扶持达5000万元;每年对深度贫困县每县新增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000万元;新增1000万元设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厕所革命”省级补贴每户增加100元;对507个深度贫困村每年单列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每个深度贫困县每年扶贫再贷款不低于1亿元。进一步加大财力倾斜力度,对深度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占其财政总收入来源的80%,远远高于全省转移支付54%的平均水平。
更多项目支持。
优先实施深度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优先开工“十三五”规划内深度贫困县大中型水库工程、小流域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优先将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水利项目纳入项目库;优先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优先实现98%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光纤网络覆盖;优先实现深度贫困县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工程全覆盖和电商网点贫困村全覆盖。
更多政策倾斜。
对深度贫困县单独安排10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深度贫困县可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结余结转资金,打通用于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对列入2017年至2019年建设规模指标的光伏扶贫项目,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差异化支持,对深度贫困县、贫困县、非贫困县,分别按照项目总投资的20%、10%、5%的比例安排以奖代补资金;足额保障6个深度贫困县所需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深度贫困县土地增减挂钩产生的节余指标,优先在全省范围内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