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副厅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潘志立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行其是,拒不执行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大政方针政策,造成大量耕地和基本农田被违法违规占用,对国家督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落实不坚决,搞敷衍整改;不顾民生盲目举债上项目,导致政府债务风险不断激增;不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对抗组织审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独山县政治生态恶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单独或默许其子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违规决定低价出让土地,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潘志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在担任独山县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潘志立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中共贵州省第十二次、黔南州第十一次、独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厅级县委书记被“双开”,拒不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
据公开简历,潘志立生于1964年9月,早期在江苏省工作,历任江苏省海安县城东镇党委书记、海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
2010年7月,潘志立跨省调任贵州省独山县委书记,担任该职长达8年,至去年12月被免职。2014年,潘志立任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一年后卸任该职。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通报中提到潘志立“拒不执行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大政方针政策,造成大量耕地和基本农田被违法违规占用,对国家督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落实不坚决,搞敷衍整改”。
2018年,一场以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警示教育展在贵州省、市、县三级巡回开展。
据光明网报道,独山县对中央和省委明令禁止建设高尔夫球场的要求置若罔闻,仍继续建设紫林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尔夫球场,独山县严重违法违规占地达2.8万余亩,2016年、2017年先后被原国土资源部武汉督察局约谈,省、州挂牌督办。但独山县顶风违纪,继续扩大违法用地,造成大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被严重破坏,社会影响恶劣。
独山县委主要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责任人分别被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2018年12月,潘志立被免去贵州省独山县委书记职务。今年3月,潘志立被查。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潘志立是作为优秀干部被跨省引进到贵州的。
据《人民日报》报道,2010—2011年,贵州分两批从江苏、浙江、山东、河北、重庆5省(市)引进12名优秀干部担任县委书记。潘志立正是在当年引进的12人之一。
报道称,之前曾任江苏海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潘志立,有过多年主抓经济发展的经历,这无疑让他在推动独山县域经济发展时拥有经验优势。用他的话说,到独山工作,人生像是“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贵州现在走的道路,正是沿海一带十几年前的发展道路,”既然来了,就要让当地的发展快走好路、少走弯路,培育一些已经成熟的发展模式。“
2017年5月,贵州召开第三次大扶贫战略行动推进大会,当时,因为在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被评为”综合评价较差的县“,5个县的县委书记在会上进行了公开检讨,其中便包括时任独山县委书记的潘志立。
潘志立曾在多个场合强调干部自身的重要性。
2017年5月19日,独山县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了188名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人事安排及联动调整充实干部任免职的决定。潘志立在讲话中指出,只有拥有一支过硬的、能打胜仗的干部队伍,独山才能在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同步小康以及建成贵州南部经济重心中实现新跨越。
潘志立强调,干部调整并提拔任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是保障独山未来各项事业循序渐进发展的需要,全县广大领导干部要充分领会组织意图。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力拥护和看齐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真正具备辩证思维能力、系统思维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底线思维能力,并通过不断培养看问题的眼力、谋事的脑力、察民情的听力、走基层的脚力,不断提升工作中的履职本领;要强化责任担当,用心干事不当“糊涂官”、扎实干事不当“甩手官”、激情干事不当“太平官”,要善于思考重大问题、加强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改变为人处世的态度、联络好与群众的感情,看淡名利,真正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要增强讲规矩、守纪律的意识,慎权、慎欲、慎做、慎微,不以权谋私,为百姓谋事。
2018年6月,在独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潘志立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奋力续写新时代独山发展新篇章》专题学习辅导。
潘志立结合自身实践和感悟,运用大量图片和典型事例,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只争朝夕、苦干实干,充分发扬“开放包容、敢为人先、诚信务实、追求卓越”的新时期独山精神。
此外,去年1月落马的贵州省三都县委书记梁嘉庚,曾任独山县县长,与潘志立搭班子4年。
梁嘉庚的双开通报显示,梁嘉庚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置若罔闻、自行其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拒不执行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不顾群众意愿,违反议事规则,拍脑袋决策。
梁嘉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声称,“不求做大官,但求做大事”,“带领全国63%的水族人民脱贫就是天大的事”。
潘志立的前任独山县委书记闵路明2015年在贵州省黔南州政协副主席任上被查;今年1月,独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胡昆被查;今年4月,独山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刘盛高被查;今年5月,独山县原副县长杨绍忠被查。
潘志立简历
潘志立,男,汉族,1964年9月生,江苏省海安人,大学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年3月至2007年8月,任江苏省海安县城东镇党委书记,海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2007年8月至2010年7月,任江苏省海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海安县城东镇党委书记
2010年7月至2014年2月,任贵州省独山县委书记
2014年2月至2014年9月,任贵州省独山县委书记、贵州独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
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任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党组成员、独山县委书记、贵州独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
2015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贵州省独山县委书记(副厅长级)、贵州独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
2018年12月,免去贵州省独山县委书记、贵州独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
2019年3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