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三农及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相关惠农扶持政策信息、补贴资金申请申报指南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环境保护税法的立法原则是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进行环境保护费改税。不少搞农业养殖的朋友还不太清楚环境保护税在农业方面有哪些税收优惠呢?征税对象有哪些?如何申报?
一、环境保护税有哪些税收优惠呢?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
1.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浓度值低于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2.对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规模化养殖除外;
3.另外对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向环境达标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税。
二、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有哪些?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主要是在中国领域和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税污染物是《环境保护税法》中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场所排放的应税污染物以及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三、环境保护税如何申报?
纳税人可到所在辖区的办税大厅或者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环境保护税的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