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延长至2019年12月

——文章来源:三农及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相关惠农扶持政策信息、补贴资金申请申报指南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月4日,来自中国银保监会官网的消息显示,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延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试点的期限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延长至2019年12月

通知明确,此前出台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试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暂行办法要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暂行办法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银保监会和自然资源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