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三农及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相关惠农扶持政策信息、补贴资金申请申报指南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民合作社是我国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经济体,未来对于农村的发展十分重要,那农民合作社成立条件及经营范围有哪些?贷款政策是什么?
一、什么是农民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也就是说不同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及相关服务的提供、利用者都可以联合起来,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
1、有利于走向企业化,提高农产品的销售量;
2、扩大规模经营;
3、获得国家的补贴和政策支持。
截至2018年6月末,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了210.2万家,较2007年末提高了近80倍。
二、农民合作社成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章规定,成立合作社必须符合以下5个条件:
1、有5位以上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其次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2、有合作社的章程,在成立前草拟一份合作社的章程,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
3、有组建好农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比如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等,可参照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
4、有确定好农业合作社的名称,固定的住所。
5、有确定好成员的出资数额、方式。
三、农民合作社经营范围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经营经营范围作出详细的列举规定,主要有以下4种:
1、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2、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3、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如红色教育、禅宗文化、茶文化等主题的农产品);
4、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如技术、信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农民合作社贷款政策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联合下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共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方案》指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三类服务,其中明确提出,采用政府平台保证金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上限为500万元。
1、额度:采用自然人保证方式的,额度上限为50万元;采用政府平台保证金担保方式的,额度上限为500万元。
2、期限:期限最长为36个月。
3、还款方式:还款方式较为灵活,等额本息、阶段性等额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等方式。
4、利率:利率由各个分行自行管理,最低为基准利率;具体须结合担保方式进行差别化定价。
5、担保方式:可以贷款担保基金、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也可以自然人保证,抵质押、法人保证、政府平台担保等多种方式。
6、对于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可结合具体经营情况进一步给予一定产品要素上的灵活调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具体政策内容可咨询当地邮政银行。
以上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成立条件、经营范围及贷款政策的介绍了,在成立之前一定要先弄清楚相关问题,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