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农业规划网.2018年广东省乡村资讯&农业政策:广东农业新闻:广州南海区深化乡村振兴有哪些新探索新举措?
近年来,南海区以创建“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中央农办农村改革试验联系点”“国家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等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为抓手,推行了“政经分开”等一系列改革,全面构建了“集体资产管理交易”“集体经济财务监管”“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交易”三个平台,推进了“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股权确权新模式,积极倡导户内股权均等化,主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重构农村基层微观治理基础,为引领村(居)综合转型、提升南海长远竞争力奠定了体制、机制基础。近两年来,南海区在农村综合改革方面又有一些新探索新动作。
近年农村综合改革新探索
(一)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系统治理。
针对党组织对农村基层组织驾驭能力不足、有效抓手不多的情况,着力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系统治理。一是赋予了村(居)党组织对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人事管理权,明确了村(居)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候选人有提名权和罢免动议权,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暂代职务有委派权。二是强化了党组织的覆盖引领。通过在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中实施“当然代表”、分类选举等,确保了村(居)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比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党员比例和经济社社委成员党员比例显著提升,进一步提高了村(居)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威信,强化党组织的覆盖引领。三是赋予了村(居)党组织一定的经营管理决策参与权。村(居)党组织书记作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召开联席会议参与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决策,表达党委意图。四是强化了村(居)党组织的监督权。通过监督“三个平台”的运作,实现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的监督和领导。通过以上举措,重塑了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督体系,初步形成了由村(居)党组织参与决策、监督,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执行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二)赋予农民完整股权权能,规范股权管理流转交易。
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股份)管理流转交易办法》等文件,允许股权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以户为单位继承、赠与、转让、有偿退出,探索农村股权抵押、担保融资功能,打造全国股份权能改革典型示范样本。截至目前,全区股权流转交易800宗,共流转股权3871.18股,质押股权贷款200多万元。
(三)探索构建农村“大数据”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在三个平台的基础上,南海区积极探索开发研究农村集体经济大数据系统,利用大数据处理技术,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全面监控,逐步实现集体经济监管三平台的相互监督、相互校对、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农村集体经济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政府的决策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目前正在进行前期的摸底调查工作,将在每个镇(街)选取1个试点村(居),以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合同为基础,以地块地标为支撑进行标图建库,对村(居)集体资产进行全方位摸底核查,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大数据系统,为构建集体经济大数据综合分析平台打下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乡村振兴新举措
南海区近年来在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一些新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南海区农村治理结构、产业结构、人口结构等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党的十九大以来,针对如何找准集体经济组织定位,强化、完善、补齐农村基层治理有效抓手,让农村基层组织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如何创建与开放型经济格局相适应的基层治理新格局等亟需破解的新问题,南海区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为契机,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的原则,提前谋划,开展了广泛的调研、深入的思考和反复的论证,提出了乡村振兴“1+6+X”的系列政策框架体系,涵盖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治理有效等6大工作方面的任务,形成55份系列配套文件,着重开展以下工作,力争打造成为新时代向全国展示乡村振兴的样板地区。
一是推进村级工业园改造升级,着力推进产业振兴。
南海区在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同时,重点推进村级工业园综合整治提升,按照“整治规范一批、强化监管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总体要求,突出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公资介入,推动村级工业园大面积连片改造,探索不同土地性质、征用或租用等使用方式进行土地整备,鼓励产业用房、租赁住房、商业地产等连片混合开发。2018年全区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增加到60个。今年内,基本改造完成的项目增加到7个,启动3个以上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累计完成环保专项整治431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685个,实现复耕复绿面积600亩。2020年将基本完成总面积11.95平方公里的村级工业园综合提升任务。2027年,60个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试点项目基本完成,连片改造开发促使村级工业园面貌全面升级,工业园创新产业集群基本形成。
二是提升六类农村人群能力,着力推进人才振兴。
第一类人群是村(居)书记队伍。巩固村(居)党组织在基层组织和一切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明确党组织书记是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健全书记工作职责清单管理制度,继续实施“有为书记”培养培训工程,建立书记储备人才库,坚持推进村(居)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探索村(居)党组织书记轮岗机制、镇(街道)中层干部与村(居)党组织书记上下交流培养机制,加大书记在不同村(居)以及与镇(街道)机关交流任职力度,建立来源广泛、能力突出、组织认可、群众满意的村(居)书记队伍。第二类是村(居)“两委”干部队伍。探索村(居)“两委”干部履职标准和人员责任审查办法,建立“两委”干部储备人才库。建立“两委”干部联系重点难点制度,重点联系矛盾突出、问题复杂、人口和经济体量大的经济社或物业小区、商务楼宇或商圈市场、大型企业。科学设置村(居)“两委”干部绩效激励标准,完善退出保障体系,促进“两委”干部珍惜岗位、提升能力、认真履职。第三类是村(居)中层干部队伍。根据村(居)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事务总量等,分类设置中层干部岗位,确保上下贯通、政令畅通。第四类是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队伍。重视抓好经济社党组织书记和社长队伍的物色、培训、培养和管理,优化薪酬考核机制,调整考核指标和方向,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职责清单、安全责任基金和“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的约束和激励机制。第五类是后备人才队伍。建立经济社社长助理制度,加快青年后备人才成长。第六类是基层党员骨干队伍。实施基层万名党员骨干培养计划,主动发现培养基层拥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落实党的行动的党员和各领域骨干,建立基层党员、骨干人才库,基层重大事项决策前可先征求党员、骨干意见,重大决策实施前先向党员、骨干通气,重大工作启动前先在党员、骨干中统一思想,使其成为党组织可信赖、可依靠的基层治理骨干力量。
三是完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为核心,着力推进组织振兴。
继续深化“政经分开”改革,理顺农村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公共服务中心等基层组织关系,明确职能定位,理清权益边界,探索实施重要事权清单管理,依法厘清区、镇(街道)、村(居)三级权责,打造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居)民自治和村(居)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为纽带、公共服务中心为平台、其他各类组织为补充的组织体系,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规划先行,制订《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整合多方资源,强化治理措施,深入推进百村升级行动计划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居)扶持行动,推动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特色旅游小镇提档升级,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结合大湾区高品质森林城市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全域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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