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三农及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相关惠农扶持政策信息、补贴资金申请申报指南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切实抓好今年冬种生产,浙江省农业厅印发了关于2018年冬种生产的指导意见。其中生产扶持政策:继续实行规模种粮补贴,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每亩补贴100元,继续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主体每亩补贴125元。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抓好今年冬种生产,努力实现“绿色过冬”,现就2018年冬种生产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国家粮食安全观和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途径,不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民收入。加大政策扶持,保护和调动农民冬种生产积极性;不断优化区域布局和种植结构,大力发展冬种旱粮,加快冬闲田季节性流转,拓展冬季农业休闲功能,提高冬种覆盖率;加大冬季适用品种推广应用,加强省工节本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示范,挖掘冬季农业开发潜力,高质量高标准打好冬种生产攻坚战。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
我省冬季降雨少、土壤干燥,农事不繁忙、劳动力充裕,正是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和生产服务设施建设的大好时机。要按照《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工作的意见》(浙农专发〔2018〕39号)要求,抓住冬季的有利时机,以投入标准较低、农田基础设施较差或不完善,集中育供秧、稻谷烘干等生产服务设施不配套或服务能力不能满足生产需求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统筹整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相关农田质量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资金,开展功能区内农田基础设施修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切实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成为我省发展粮食生产的核心区域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吨粮产区。
(二)优化冬季生产区域布局
1.调整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作物、重点技术,努力提高质量效益,发挥区域优势,保质保量完成秋冬种生产任务。浙南与浙西地区,要大力发展优质“双低”油菜生产,利用优美的自然山水风光,拓展油菜的菜用、花用功能,开发休闲观光农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浙北、浙中与浙东地区,要努力保持小麦面积稳定发展。
2.抓好农作制度创新。积极推进农田种植制度创新,因地制宜推广种养结合、粮经轮作、水旱轮作等高效种植模式,实现用地与养地、稳粮与增收有机结合;大力发展立体开发型农业,充分利用现有果园、塘坡地套种旱粮、油菜、蔬菜等作物,有效扩大冬季作物播种面积。
3.积极发展粮、经、饲、肥等多种农作物。积极引导加快冬闲田季节性流转,着力挖掘冬种旱粮发展潜力,鼓励扩种鲜食蚕(豌)豆、马铃薯、鲜食玉米等旱粮作物。大力发展冬季设施农业,调优冬季蔬菜瓜果和农产品,适度发展优质牧草。引导冬闲田种植绿肥,切实减少冬季抛荒。
(三)推进冬季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
开展冬季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活动,是推广优质高产品种和省工节本、高产高效技术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冬季种植效益,减少冬闲田的有效途径。各地要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生产基础,突出优势作物,选择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建立马铃薯、鲜食蚕(豌)豆、鲜食玉米等冬季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片,并将示范片建设地点与订单生产基地结合起来,加强产销衔接,实行优质优价。全省计划建立50个以上冬季粮食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树立示范标牌,做到可看、可学,切实增强辐射带动作用。
(四)推广冬季适用品种和先进技术
1.大力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小麦重点推广扬麦20、苏麦188、华麦5号等优质高产品种;蚕豆重点推广荚型大、产量高的鲜食型品种慈蚕1号、双绿5号;豌豆重点推广浙豌1号;马铃薯重点推广优质早熟品种中薯3号、中薯5号、费乌瑞它等;油菜重点推广浙油51、浙大630、浙油50、浙大622等高产高油份“双低”品种;绿肥推广紫云英宁波大桥种、江西余江种。蔬菜西兰花推广绿雄90、台绿3号、浙青95等;榨菜推广甬榨2号、甬榨5号、甬榨6号;番茄推广倍盈、浙粉702、钱塘旭日、浙樱粉1号等品种。各地要选择适合当地的冬种新品种,努力提高优质品种覆盖率。
2.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大力推广大(小)麦、油菜、蚕(豌)豆、马铃薯等作物稻茬免耕栽培,油菜秋发冬壮栽培、超稀植栽培、油苔两用、全程机械化作业,大(小)麦精确定量、机械开沟、独秆麦栽培,马铃薯免耕盖草省力化高效栽培、大棚基质覆盖栽培多次收获,鲜食蚕(豌)豆促早栽培,农产品生物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应用、大棚越冬多层覆盖保温栽培等技术。示范推广缓(控)释肥、微量元素肥料等新型肥料,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绿色防控等技术,秸秆全量还田机、油菜直播机和农产品播种机、起垄机、移栽机、施肥机等先进农业机械。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强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技术到位率,切实减轻冬种生产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
三、保障措施
(一)稳定冬种生产扶持政策。继续实行规模种粮补贴,省财政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每亩补贴100元,继续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主体每亩补贴125元,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每亩补贴60元。继续实施大(小)麦、油菜政策性保险。同时,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及早出台冬种生产政策,努力增加对冬种生产的投入,促进冬种生产稳定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冬种生产的组织领导,及早谋划、精心准备,做到思想早发动、政策早出台、措施早落实。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农民信箱、农业信息网以及微信等,大力宣传冬种政策,发布农业科技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安排冬种生产。
(三)加强技术服务。要加强冬季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种植模式的技术培训,积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冬种生产第一线,开展生产督导和技术指导。要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调运和余缺调剂,加强农机具调度,有序组织机械播种、开沟等服务。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完善各项应急防控措施,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保障冬种生产顺利开展。
浙江省农业厅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