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农村创业优惠政策汇总资料

【摘要】农业农村部将按照“基在农业、惠在农村、利在农民”的总体要求,以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为核心,在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中,积极推动财税、金融、保险、投资、科技、人才和用地用电等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引导各地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细化实化工作举措,促进产业兴村强县和信息进村入户,扶持一批融合发展主体。——文章来源:三农及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相关惠农扶持政策信息、补贴资金申请申报指南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现在农村创业主要的方向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那么“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农村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呢?下面我们来对此做个汇总。

“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农产品优惠政策汇总

1、《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

2、“百县千乡万村”示范工程

3、《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通知》

4、《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创新的通知》

5、《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企业债券专项发行指导》

设立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企业债券,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主体提供资金保障。鼓励地方牵头发起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湖南四川、山西等省已先后设立。会同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解决农村产业融合用地难问题。

6、《关于组织推荐金融支持旅游扶贫重点项目的通知》(旅办发〔2018〕66号)

7、《关于在旅游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文旅旅函〔2018〕92号)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按照“基在农业、惠在农村、利在农民”的总体要求,以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为核心,在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中,积极推动财税、金融、保险、投资、科技、人才和用地用电等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引导各地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细化实化工作举措,促进产业兴村强县和信息进村入户,扶持一批带动力强、影响力大、能让更多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融合发展主体。

1、实施融合项目,组织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马铃薯主食开发试点等财政项目,充分发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支农作用。

2、推动金融服务,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合作的机制,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的合作,加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信贷支持力度。

3、打造融合载体,完善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和新动能支持政策,建立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以PPP等方式打造一批标准化基地、集约化园区和体系化服务网络于一体融合载体,推进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