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村立基治村兴村建设美好乡村,以民为本恤民助民成就幸福村民。黄略村公共事务联合会会长王光绍在现场郑重表明联合会成立的宗旨。近年来,广东探索基层治理创新,多地纷纷成立了村民理事会。理事会如何规范管理?作为大村的自治组织,黄略村公共事务联合会创造条件并申请登记,为村民理事会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提供了一个良好范本。69农业规划网.2018年广东省乡村资讯&农业政策:广东遂溪县探索基层治理创新模式 首个注册登记自然村理事会揭牌。
8月22日上午10时许,遂溪县千年古村黄略村的王氏宗祠人头涌涌,黄略村公共事务联合会揭牌成立仪式隆重举行。揭牌仪式上,遂溪县民政局局长伍里祺宣读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揭牌后,遂溪县黄略村公共事务联合会成员合影。
“为村立基治村兴村建设美好乡村,以民为本恤民助民成就幸福村民。”黄略村公共事务联合会会长王光绍在现场郑重表明联合会成立的宗旨。广州市遂溪商会会长王晓春、广州青年商会会长罗军等分别致辞祝贺。
黄略村位于遂溪县东北部,全村面积30多平方公里,总人口约2.3万人,分属6个行政村。上世纪90年代,为协调本村与邻村之间的矛盾,黄略村一批退休干部成立了“老人会”。2005年,在黄略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黄略村第一届村务理事会正式成立,并组建治安队,协助公安部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016年,黄略村经公开选举,成立了第二届村务理事会,退休干部王光绍当选会长,他主动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须由50个以上个人会员组成。王光绍便邀请了一批关心支持黄略村发展的外出乡贤和社会热心人士出任名誉会长,不仅使组织规模由24人扩大至55人,还融入外姓,增加了组织的包容性。
为规范组织名称,原黄略村村务理事会登记为“黄略村公共事务联合会”,于今年7月3日正式获得遂溪县民政局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成为全县首个注册登记的自然村理事会。其业务范围包括公共建设、村容村貌改造、民俗文化活动、治安管理等综合村务。法定代表人王丽君是黄略村的乡贤。
“联合会成功注册,取得了合法性,也将受到规范管理。”王光绍指出,以前,理事会的资金只能走私人账户,尽管收支都经过了审计并公示,还是存在部分质疑声音。现在,联合会有了公共账户,资金管理规范化,更能取得村民和乡贤的信任与支持,也有利于联合会健康持续发展。
“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的意见。去年12月,民政部发布了《广东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明确对社区社会组织实施分类管理。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到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近年来,广东探索基层治理创新,多地纷纷成立了村民理事会。理事会如何规范管理?作为大村的自治组织,黄略村公共事务联合会创造条件并申请登记,为村民理事会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提供了一个良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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