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天门市稻虾共作养殖补贴政策:每亩最高奖补千元,保费财政补贴30%

【摘要】虾稻共作奖补条件必须是2018年新开挖建设,面积连片20亩以上、且田间工程没有享受财政资金补贴,田间工程建设符合施工设计标准。承办单位要积极延伸服务触角,主动帮扶养殖户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把这一政策宣传到村、宣传到户,让老百姓都知道这个惠民政策,自愿积极参保。承办公司对养殖户将有一些技术性的支持,比如请华农的教授给养殖户讲解可行性研究等。——文章来源:三农及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相关惠农扶持政策信息、补贴资金申请申报指南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8年天门市把发展小龙虾产业作为当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对2018年实施虾稻共作模式的有关对象予以奖补,同时从6月始启动政策性稻虾养殖保险试点工作。

2018年天门市稻虾共作养殖补贴政策:每亩最高奖补千元,政策性保费财政补贴30%

虾稻共作模式

1、虾稻共作奖补条件

必须是2018年新开挖建设,面积连片20亩以上、且田间工程没有享受财政资金补贴,田间工程建设符合施工设计标准。

符合条件的全市范围内实施虾稻共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户为奖补对象。

2、奖补标准

第一类:为面积连片20—100亩(不含100亩),每亩奖补200元;

第二类:为面积连片100—500亩(不含500亩),每亩奖补300元;

第三类:为面积连片500亩以上,每亩奖补1000元。

3、市政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虾稻产业发展,要把虾稻共作模式作为当前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综合种养效益的有效路径,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帮助新型经营主体做好土地流转等工作;各地要实事求是,按照“谁审签、谁负责”的原则把好关虾稻共作基地建设审核关。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进行建设,严禁弄虚作假,对骗取奖补资金的,均全额追回奖补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今年以来,天门市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度重视虾稻产业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化解虾稻养殖风险,助力农民增收。据初步统计,截至6月1日,天门市虾稻共作面积达10.99万亩,其中今年新增6.69万亩。

2018年天门市稻虾共作养殖补贴政策:每亩最高奖补千元,政策性保费财政补贴30%

保险试点工作

1、试点范围

全市规模稻虾养殖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积50亩以上),财政补贴金额限制在180万元范围之内。

2、保费比例

按照“政府指导、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公平竞争、协同推进”的原则,稻虾每亩保险金额为1000元,费率6%,每亩保费60元。

保费比例为:市级财政补贴30%,计18元/亩,农户承担70%,计42元/亩。

3、市政府要求:

承办单位要积极延伸服务触角,主动帮扶养殖户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把这一政策宣传到村、宣传到户,让老百姓都知道这个惠民政策,自愿积极参保。承办公司对养殖户将有一些技术性的支持,比如请华农的教授给养殖户讲解可行性研究等,另外,将从金融上面支持小型农业经营主体,给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保险担保贷款等。

注:如需找天门市的稻虾养殖用地的客户或了解相关补贴,可以咨询当地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人:陈波,1778652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