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三农及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相关惠农扶持政策信息、补贴资金申请申报指南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有媒体报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乡村振兴法》目前已经启动了立法程序,到2020年之前有望正式发布。这部法律会有哪些重要内容?从法律的高度要保障什么、限制什么呢?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紧开展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的有关工作,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一号文件强调,“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认为,目前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已经倒排工期,可以说,乡村振兴法立法也是迫切任务。
莫纪宏:现在乡村振兴的关键问题应该通过什么办法解决呢?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精准扶贫、政府投入,这些工作需要有章有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下,要有法律,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尤其市县一级政府在振兴乡村中的具体责任。如何分配财政资金,如何投入公共服务,它涉及到的权利和义务问题,都需要加以明确。政府有政府的责任,老百姓有老百姓的责任,各自明确之后,才能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包含的内容极其广泛,其中破除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障碍是一大难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目前许多涉农法律法规立、改、废滞后,有些禁止性规定也已显得不合时宜,有必要进行系统化梳理和规范。其中,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立法应当有所作为。
李国祥:乡村振兴战略涉及到改革,但不完全局限在改革。比如土地管理法,能不能跟上乡村振兴战略的步伐,现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都明确“两权分置”,但政策上已经允许“三权分置”,所以法律的修改相对于实际发展有一定的滞后期,通过乡村振兴法可以赋予“三权分置”等政策合法性,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突破过去的法律的约束。
乡村振兴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原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由政策上升到法律,又高了一个层次。李国祥认为,通过立法可以确保投入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但更重要的是法律具有约束力,这才是乡村振兴立法的题中之义。把握法律这个突出的衡量标志,才能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增加一个手段、一份力量、一个依据。对此,莫纪宏十分赞同这个观点,他同时也认为,要让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明确化、制度化,规范农民的权利和义务同样重要。
莫纪宏:围绕任务要安排好不同层级的国家机关各自的职责。第二,也划定村民的权利义务,在乡村振兴中农民肯定是权利的拥有者,利益的获得者,同时也要尽义务,要通过法律加以规定,才能放在纸上明确化、制度化。
此外,据媒体报道,“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也正在研究制定中,目前初稿已经形成,今年有望出台。而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我国也将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对组织架构、成员身份、权责关系等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