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了解,潮州乡村存在大量不可移动文物点和多处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潮州已完成二批共86处历史建筑的认定工作,其中60多处位于乡村。对此,潮州坚持规划与保护并重,加大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历史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的发掘、传承和弘扬力度;防止以大面积粉刷、更新等“简单粗暴”方式破坏古宗祠、古民居等建筑传统文化特色。
绿树小径,白墙黑瓦,湖中白鹭纷飞……7月盛夏,走进潮安区归湖镇狮峰村,这个离高速路出口不远的小山村不禁让人有“世外桃源”之感。
“以前的狮峰村可不是这样,”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李统伟说,“村道脏、乱、差、堵,违章建筑和废弃的猪牛栏到处都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得益于去年8月开始的新农村建设。
“这番建设得以顺利开展,前期规划是基础。”潮州市城乡规划局湘桥分局局长、狮峰村第一书记邹崇颖表示,狮峰村所有的整治、创建工作都是围绕《狮峰村村庄整治创建规划》进行的,相较于以前的杂乱无章,如今的建设和管理都有了依据。
狮峰村的变化是潮州重视乡村规划的结果。去年以来,潮州突出问题导向,把开展乡村规划编制作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规划引领调控作用,着力解决因乡村规划缺失导致农村建设无序发展的问题,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深入一线接地气 年底村庄规划全覆盖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乡村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村民对住宅需求多样化且日益增长。由于乡村规划不到位,不少地区的农村建设发展呈现无序状态。这样的现象在潮州并不鲜见。
为此,潮州决定在城乡统筹的基础上,以科学规划引领调控乡村建设,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潮州成立新农村规划(编制)建设领导小组,加强调查研究和技术指导。自今年3月份开始,以每周一天的频率,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到县区镇村,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调研等方式,对全市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每季度编印一次工作简讯,集交流、反馈、监督于一体,有力推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
“城市规划与农村规划有很大区别,前者重在结构性的空间布局,后者主要是面向现有问题补短板。”潮州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夏阳表示,潮州在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以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市政管网提升、“三线”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为主攻方向。
规划编制成果如何才能“接地气”?深入一线,让村民参与!为此,潮州要求承担规划编制任务的规划编制单位驻村蹲点,深入实地调查,以村民最关心的问题为导向,积极动员广大村民共同参与规划编制,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规划方面的问题,让乡村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向往的宜居美丽家园。
工作得到村民的支持,规划编制速度自然大大提速。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潮州市需要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共456个,目前413个村庄已开展编制规划。据悉,该项工作进度走在全省前列。潮州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年底前全市这465个村庄将全面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
村庄有规划,建房有指南!潮州以规划引导农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规范引领促落实 农村建房指南补法制空白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相应制度规范,潮州城乡村民住宅建设面临混乱无序、监管困难、执法缺据等瓶颈性难题,对于村民而言又存在“报建难”甚至是“求报无门”问题。
4月初,潮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潮州市城乡居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填补了多年来该市城乡村民住宅建设管理领域的法制空白。该办法对城乡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审批、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进行系统规范。在长效管理机制上,既有规划、城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及属地管理责任,又引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自治责任,同时还建立包含电力、自来水、燃气等单位的联动机制。通过一系列先行制度,在遏制“两违”建设上构筑新保障。
根据《管理办法》,潮州要求规划、国土、住建、消防等部门在城乡村民住宅建设的审批管理上遵循重心下移、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原则,对村(居)民自建城乡村民住宅的,引导其直接到行政部门委托的乡镇(街道)办理审批手续,既方便群众,也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从高度、层数、间距、外挑、基础等建筑参数着手,研究制定了有较强适用性、操作性的执行标准,促进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范健康有序开展。
潮州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与实施,既敞开“前门”,让村民能够依法建设;又堵住“后门”,有效化解打击“两违”专项行动“只堵不疏”的困境,为推动潮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供刚性约束。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潮州村镇规划技术人员数量少,规划成果审查量不足的现状,潮州还举办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乡村振兴战略培训班,邀请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专家及其他专业人员授课,提高规划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村庄有规划,建房有指南!潮州以规划引导农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村庄有规划,建房有指南!潮州以规划引导农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历史建筑寄乡愁 规划保护并重显地域特色
与全国大多农村一样,由于缺少设计人才,潮州不少城乡村民住宅建设缺乏设计,“小洋楼”样式千篇一律。这与当地独有的风貌不协调,也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潮文化发祥地的定位不匹配。
为此,上述《管理办法》规定,潮州城乡村民住宅建设应遵循的四大基本原则之一便是:建筑设计应当安全、实用、美观,体现村居地域特色。其中,城市道路两侧低、多层建筑物整治范例提供了多种立面图参考。据介绍,该设计方案体现以人为本,既满足现代文明生活的需要,又秉承传统民居建筑风格和潮州文化特色,白墙灰瓦、斜屋顶和传统山墙屋脊形式,让当地人倍感亲切。
据了解,潮州乡村存在大量不可移动文物点和多处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潮州已完成二批共86处历史建筑的认定工作,其中60多处位于乡村。对此,潮州坚持规划与保护并重,加大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历史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的发掘、传承和弘扬力度;防止以大面积粉刷、更新等“简单粗暴”方式破坏古宗祠、古民居等建筑传统文化特色。
在狮峰村,潮派建筑盛林书院及其周边空间正被修缮改造为富有传统文化的特色场所。如狮峰村一样,潮州正以规划先行,打造更多让人记得住乡愁,又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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