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农业规划网.2018年广东省乡村振兴政策资讯:农政:关于如何提升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产地环境质量的答疑。
粤农函〔2018〕682号(B)
陈磊委员:
您提出的广东改善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产地环境质量的提案收悉。提案客观、扼要地分析了当前我省农产品产地环境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宝贵建议,我厅完全赞同。经综合省环境保护厅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工作措施和成效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务院“水十条”“土十条”的部署,坚决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攻坚战,有序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和耕地质量提升工作。
(一)“两区”划定工作有序推进。
根据《国务院广东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建立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农政通告》(粤办函〔2017〕639号)要求,省农业厅成立了“两区”划定工作办公室,组织各地农业部门深入开展“两区”划定工作。2018年5月,试点县韶关南雄市经过50多天奋战,在全省率先完成“两区”划定工作外业实地勘查任务,在全省树立了“两区”划定工作标杆,发挥了带动示范作用。
(二)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1.圆满完成广东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2012-2016年,按照农业部的部署,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完成了全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工作(包括57508个土壤样品、5750个农产品样品采集检测、111008份点位背景表格),基本掌握了我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广东受珠三角经济和工业发达区域以及粤北丰富矿区影响,耕地点位超标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稻田重金属超标率在30%以内。
2.初步建成广东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2015年起,省农业厅在茂名、广州、博罗、惠阳建设了8个农业面源污染径流国控监测点,开展持续监测工作。2015-2016年在全国率先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省级监控点布设,下达了2批共2005个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省级监控点建设任务,对大宗农产品产区、菜篮子基地和重金属污染风险区开展定期协同监测。配套建设了“广东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为全省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价、预警监测和分类管理提供技术保障。2017年,完成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例行监测点布设工作,在全省布设了1142个例行监测点,初步建成了覆盖全省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建立国控土壤环境监测点位1739个,省控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约8000个。2016-2017年连续开展500个国控点位、1500个省控点位例行监测,为土壤环境质量提供年度监测数据。
3.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示范。2016年以来省农业厅持续在粤东西北和珠三角地区的河源、茂名、清远、韶关、惠州、梅州等地开展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试验示范,累计示范面积2000亩次。探索集成不同土壤环境、不同污染程度、不同种植结构的土壤重金属修复技术模式和产品,为全面治理修复打下基础。
4.加快推进广东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按照环保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卫计委联合下发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部署,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争取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构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2017年10月启动样品采集工作,计划调查表层土样品31690个、农产品样品8182个、深层土样品5309个。目前样品采集任务量超过90%,采样量居全国前列。
5.积极推动主要产粮(油)大县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全省19个产粮(油)大县中,已有15个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含土壤环境保护方案),超额完成国家任务。
6.完成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任务分解。省环境保护厅根据《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各地市耕地面积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治理与修复3项任务分解至各地级以上市,并落实到各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
(三)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不断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推进。
1.制定污水管网建设整改方案。印发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组织编制《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2017-2020年)》,进一步细化“十三五”建设目标。针对“十二五”污水规划管网建设未完成任务,认真梳理管网建设整改项目,初步形成包含352个项目、污水管网3552.5公里的污水管网建设整改项目清单。
2.不断强化督办力度。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工作纳入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联合大督查。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现场督查和会议督查相结合,对广州、深圳、汕头、佛山、东莞、湛江多个城市实地检查和督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建立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季度通报制度。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493座,污水日处理能力2520万吨,完成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36座。
3.超额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年度任务。环境保护部《广东下达“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农政通告》要求我省2017年完成600个建制村环境整治任务,我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目标确定为680个建制村,实际完成800个建制村整治任务,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大力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1.构建完善病虫监测网点体系。进一步优化53个省级重大病虫监测站128个病虫监测点,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生物预警与气象综合监测站、世行办农业有害生物数字平台等项目建设,基本建成广东农业有害生物数字平台和12个综合监测站,装备一批病虫物联网监测系统等测报工具,监测对象涵盖我省11种大宗作物60多种病虫草鼠害,为准确、有效指导农作物病虫防控提供预警信息支撑。2017年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发布病虫情报21期和报送周报44期,市县发布病虫情报805期和周报450期,病虫预警准确率达92.6%,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升。
2.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利用中央水稻病虫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等项目,扶持8个省级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基地县和统防统治工作重点县推进整村整片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促进了统防统治规模化发展。探索农机合作社与统防统治融合,重点做好粤东、粤西两个农机全程服务示范县试点工作,推动政府购买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引导开展水稻病虫害全程承包防治和以重点生育期或重大病虫为主的多种形式统防统治服务。加强宣传培训,积极为服务组织提供病虫信息、防治技术、机防手培训等服务。利用春耕现场会等平台宣传,引导农民参与统防统治,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努力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组织受益的多赢目标。目前全省有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535个,拥有大中型植保机械(含无人机)7691台,从业人员1.35万人,日作业能力27.2万亩,2017年统防统治面积达813万亩,其中水稻病虫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28.03%。
3.创新推进病虫绿色防控。2017年全省共建设18个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区,通过宣传培训、现场观摩等活动,带动绿色防控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以南亚热带特色经济作物、园艺作物和“三品一标”生产基地为重点,以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探索绿色防控技术推广与规模化生产、产品质量、品牌创建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扩大绿色防控技术及物化产品的推广应用,提高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以水稻、玉米、柑桔、蔬菜、茶叶等农作物为重点,打造专业化统防统治、病虫绿色防控、农药安全科学使用“三位一体”融合试点。2017年全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核心示范面积5万亩,病虫绿色防控面积达5324万亩次,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25.6%。
4.有效推进安全科学用药。全省现有10个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农药减量控害示范区,示范带动安全科学用药和农药减量控害工作开展。在14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共开展60期(场)以科学用药为主题的宣传培训,培训农民3000人以上。开展20多个农药新品种、农用助剂(共50多个点)的试验示范,以及水稻作物健康绿色增产技术、水稻病虫全程综合解决方案以及水稻种衣剂应用等农药应用技术示范。开展稻飞虱、蔬菜小菜蛾、甜菜夜蛾等害虫对常用农药品种抗药性监测,指导全省安全科学合理用药。积极贯彻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组织植保技术人员在病虫防治关键时期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药科学使用,纠正各类违规用药行为。及时掌握农药药害和生产性农药中毒事故发生情况,指导各级农业部门做好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技术性工作,全省未发生重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2017年全省推广应用高效低毒新农药700多万亩次,举办各类培训班、现场观摩和作业指导670场次,培训人员5.3万多人次,发放农药安全使用宣传资料32万多份。
1.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禁养区清理整治。印发《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广东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整改方案》,联合省环境保护厅组成4个督查组,分别由厅领导带队指导,对我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工作进行联合督查。2016年以来,全省禁养区内内需搬迁或关闭的养殖户22240家。截至2017年12月21日,全省畜禽禁养区养殖场户已全部搬迁或关闭,圆满完成禁养区清理整治任务。
2.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广东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精神,将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列为畜牧行业发展的“头号工程”。2017年4月17日,马兴瑞省长在省环保督查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上专门就养殖场粪污处理作出指示:“大的畜禽养殖场,要像管理工业污染源一样管好;散养和小规模养殖场,要走生态养殖的路子。”我省于12月22日正式出台《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粤办函〔2017〕735号),方案明确了6项主要任务和3项保障措施,突出因地制宜,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规模场重点,抓好整县推进,全面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六)深入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1.创新机制稳定运行。一是创新构建了农业生态补偿机制。针对散户、种植大户、农场、企业、合作社等不同补偿对象,制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建立了9种类型的补偿政策。以IC卡信息系统为载体,将种植户、村委会、镇农办以及省、市、县各级农业部门、农资供应商、农资店等主体融为一体,破解了分散农户补贴发放的难题。二是创新构建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激励机制。每年对镇技术指导员、村技术助理考核,发放激励补贴,调动村镇技术人员积极性。三是构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测评估机制。项目分七个领域,对200多个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指标进行全程监测,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资金运行监管制度,全方位监控项目进程和实施效果。
2.创新模式成效显著。创新构建了南方保护性耕作和高床生态养殖新模式。保护性耕作试点10个,面积1.3万亩,实现全程机械化。台山水稻免耕同步精准施肥机插秧、少耕同步精准施肥机插秧分别增产11.5%、16.3%,增收350.27元、376.2元,农药、化肥施用强度分别减少10%、15%。博罗少耕同步施肥旱撒播(菜-稻-菜)增产52.4%,增收1072元。玉米保护性耕作试点探索出“蔬菜-玉米-油菜”“玉米-玉米”耕作模式,龙川浅耕机械播种、惠城免耕移栽玉米分别亩产增收168.4、284.8元。4家高床养殖试点运行良好,基本实现无污水、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据监测,高床养殖试点减污减排效果达90%以上。
3.减排治污效果突出。第三方机构监测,2017年项目农户比非项目农户平均每亩减施化肥33.6%,减施农药29.4%。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的受访农户占比99%以上,使用配方肥、控释肥比例82%以上。84.5%的受访农户完全停用传统农药及化肥而单纯应用本项目推广的农药和配方肥技术。据统计,2017年项目共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1.7万亩,老项目区配方肥、水稻“三控”施肥、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农药、高效电动喷雾器比例分别达92%、66%、92%、67%,新项目区四项指标分别达77%、56%、81%、65%。已竣工的牲畜废物治理系统运行良好,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消减明显。据统计,2017年,项目区减施农药244吨,减施化肥5090吨,养殖业减排COD 2万吨,减排氨氮0.12万吨。项目实施以来,累计减施农药975吨,减施化肥1.3万吨。81%的农户认为农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96.8%的农户自觉把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回指定农资店或其它回收点。
(七)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92个(有效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通过了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具备开展农产品检测的法定资质和条件。全年分别有110家、61家和74家农产品检测机构参加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中违禁添加物和兽药残留检测、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通过率分别达到92.7%、95.1%和94.6%。省级共举办农产品检测技术培训班19期,培训人员800多人,核发检验员证680个。目前全省有20个地级以上市(深圳市除外)和105个县级农业部门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远程网络培训,提高基层农业执法能力和水平。江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获评为2017年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不断深化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
一是在规范国、省级产地环境质量监控点位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市、县级产地环境质量监控网络的建设,逐步增加点位密度、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整合构建环境监测大数据库,形成多级联动、信息共享、动态调整的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体系,为农用地日常分类管理、风险评价、监测预警提供有效支撑。二是随着环境监测科学技术的发展,要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推进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软硬件能力建设,强化人员技术力量和仪器设备提标更新,促进产地环境监测能力提质扩面,通过经济条件较好的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结成对口技术帮扶,全面提高我省产地环境监测水平,适应新时代农业生态环境质量要求。
(二)深入贯彻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按照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政府《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部署,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2020年底前,根据前期调查数据,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指南将我省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实施分类管理。完成国家下达的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49万亩、治理与修复62万亩,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42万亩(2017年我厅组织重度污染耕地粮食禁止生产区划定调查结果约为10万亩),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任务,切实管控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贯彻落实“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目标任务。一是抓方案落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广东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粤办函〔2017〕735号),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步骤措施等。二是抓机制建设。参照农业部、环保部有关考核办法,制定我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抓示范推广。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技术研发,做好畜牧业技术升级、装备提升和范围覆盖,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生态养殖新型实用技术示范推广,辐射带动全省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
(四)加快发展绿色畜牧业。
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把绿色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推进粮经饲协调、种养加结合,促进养殖业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转变。继续调整优化畜牧养殖结构,发展畜禽规模高效养殖,加快淘汰小型养猪场等落后产能,力争生猪、肉鸡规模化率分别提高到65%、68%。
(五)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一是开展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示范。抓好20个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6个果菜茶全程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建设,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集成示范绿色防控技术。二是推进高效植保器械的使用,开展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三是加强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做好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审批,建设广东省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管理系统平台,解决农药溯源管理和执法监管困难、农药经销商进销台账混乱等问题。四是加强农药使用监管。组织开展全省农药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排查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防范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指导加强农药使用监管,大力开展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
(六)加快推进世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根据省农业厅《2018年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将在28个县(市、区)开展环境友好型种植业示范,计划治理农业约68万亩,涉及14万农户,示范推广保护性耕作试点2万亩。新项目农户化肥、农药施用量减少10%以上,老项目农户继续减少。纳入治理的规模化养殖场200家,新建成牲畜废弃物治理工程50个,累计建成100家,新建成高床项目养殖场3家,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减排22500吨、2500吨,BOD减排7000吨,磷减排125吨。
(七)系统推进广东农业绿色发展行动。
加快制定出台广东农业绿色发展行动方案。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偿和补贴制度,加大农业绿色发展方面的政策倾斜和财政投入力度,统筹推进耕地质量养护、化肥使用零增长、农药使用零增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加快分片区、分阶段精准治理农业环境污染问题。结合国家和省重点研发专项,组织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种养循环、立体生态养殖、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攻关,支持节本增效、优质安全、绿色环保技术和农业投入品开发,加快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和转化,集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技术模式。
感谢您对省农业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6月14日
(联系人:王斯帆,电话:020-37288829、1392226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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