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亚养羊补贴政策:养多少只有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怎么领取?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农业局印发《2018年扶持养羊产业发展财政补贴实施方案》。表示补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三亚户籍养羊户及在三亚市登记注册且在三亚辖区内从事养殖的养羊场,按11个等级对单个补贴对象即规模养殖场(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进行直补,存栏601只以上的,每个对象补贴12万元。

2018年三亚养羊补贴政策:养多少只有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怎么领取?

这个补贴标准是按11个等级对单个补贴对象即规模养殖场(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进行直补,其养羊补贴标准分别为:一是存栏100—150只,每个补贴0.5万元;二是存栏151—200只,每个补贴1万元;三是存栏201—250只,每个补贴2万元;四是存栏251—300只,每个补贴3万元;五是存栏301—350只,每个补贴5万元;六是存栏351—400只,每个补贴6万元;七是存栏401—450只,每个补贴7万元;八是存栏451—500只,每个补贴8万元;九是存栏501—550只,每个补贴10万元;十是存栏551—600只,每个补贴11万元;十一是存栏601只以上,每个补贴12万元。

据介绍,此次补贴条件主要扶持三亚市辖区内符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实施方案通知》(三府办〔2016〕335号)等相关规定的养殖场(户)。2018年现有集中饲养山羊存栏1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应具备与饲养规模相匹配的栏舍和相应的粪污处理等设施,且要确保处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和配备养殖从业人员。

市畜牧局负责人介绍,对存在排污设施差,污染治理不达标;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处在禁养区域内;不接受市(区)畜牧兽医部门组织的强制免疫的企业和养殖户将不给予补贴。

将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会同区农林局(经济发展局)或居畜牧兽医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根据春秋防免疫情况,开展规模养殖现有存栏山羊的调查、统计、核实,核查结果上报市畜牧兽医局局务会议讨论,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统一以转账或“一卡通”等形式直接拨付。

2018年三亚养羊补贴政策:养多少只有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怎么领取?

附实施方案原文内容:

三亚市畜牧兽医局

关于印发2018年扶持养羊产业发展财政

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农林局,育才生态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推进养羊产业规模化、良种化、生态化发展,扩大肉羊饲养总量,进一步促进“菜篮子”肉品供应,现将《2018年扶持养羊产业发展财政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畜牧兽医局  2018年6月13日

2018年扶持养羊产业发展财政补贴实施方案

为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推进养羊产业规模化、良种化、生态化发展,扩大肉羊饲养总量,进一步促进“菜篮子”肉品供应,切实加快养羊产业向高产、高效、优质、环保转变,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及海南省委、三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稳定畜牧业“菜篮子”肉品供给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以保护生态为原则,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为主攻方向,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扶持养羊产业发展,发展区域内适度规模养殖,推动畜牧业绿色生态持续健康发展。

二、补贴原则

(一)坚持规模发展与保障肉品供给原则。将重点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稳定养羊产业与确保出栏量相结合,保障肉品供给。

(二)坚持财政扶持与企业投入原则。将财政补贴资金统筹安排,补贴规模标准养殖,带动企业资金投入,规范规模养殖,稳定生产,保障存栏总量。

(三)坚持规范透明与公开公平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做好财政补贴内容、对象、标准、方式等的宣传,网上公示,规范透明,公开公平,接受群众监督。

(四)坚持标准化生产与绿色生态发展原则。推行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绿色生态养羊产业,推进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发展。

三、资金及用途

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持养羊产业发展财政补贴项目资金150万元(其中专项工作经费和资料费1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三亚户籍养羊户及在三亚市登记注册且在三亚辖区内从事养殖的养羊场。

按核实公示完成时间先后顺序拨付补贴资金,资金使用完成后,不再追加安排项目资金;如资金未使用完成则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项目补贴条件

主要扶持三亚市辖区内符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实施方案通知》(三府办〔2016〕335号)等相关规定的养殖场(户)。2018年现有集中饲养山羊存栏1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具备与饲养规模相匹配的栏舍和相应的粪污处理等设施,且要确保处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有必要的养殖从业人员。存在以下问题的不得给予补贴:(1)排污设施差,污染治理不达标;(2)严重影响生态环境;(3)处在禁养区域内;(4)不接受市(区)畜牧兽医部门组织的强制免疫。

五、补贴标准

按11个等级对单个补贴对象即规模养殖场(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进行直补,其养羊补贴标准分别为:

(1)存栏100—150只,每个补贴0.5万元;

(2)存栏151—200只,每个补贴1万元;

(3)存栏201—250只,每个补贴2万元;

(4)存栏251—300只,每个补贴3万元;

(5)存栏301—350只,每个补贴5万元;

(6)存栏351—400只,每个补贴6万元;

(7)存栏401—450只,每个补贴7万元;

(8)存栏451—500只,每个补贴8万元;

(9)存栏501—550只,每个补贴10万元;

(10)存栏551—600只,每个补贴11万元;

(11)存栏601只以上,每个补贴12万元。

六、补贴程序

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会同区农林局(经济发展局)或居畜牧兽医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根据春秋防免疫情况,开展规模养殖现有存栏山羊的调查、统计、核实,核查结果上报市畜牧兽医局局务会议讨论,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统一以转账或“一卡通”等形式直接拨付。

补贴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养殖专业户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存折账号。

七、实施期限

2018年6月1日至12月20日。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核实调查小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补贴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密切配合,层层落实,共同做好扶持可行性研究产业发展财政补贴的调查、统计、核实、公开、指导、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管理,提高项目绩效。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禁止挪作他用。落实项目公示、核查制度,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建立诚信黑名单制度,将违反本方案规定,采取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申请对象列入黑名单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做好项目实施宣传动员,有计划、有重点地通过三亚农业信息网、微信平台等做好宣传发动,确保惠农补贴政策宣传到位,扩大社会影响,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