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新闻:2018年家庭农场扶持政策有哪些?家庭农场补贴如何申请?

本文隶属: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第2/91篇)

14.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坚持平等自愿、互利共赢,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农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鼓励双方、多方或全体协商达成契约约定,打造更加紧密、更加稳定的新型组织联盟。认真总结地方实践探索,明确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基本特征和发展方向,研究制定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观摩交流和专题培训,编印典型案例,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认定一批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15.推进“一村一品”创新提升发展。加快专业示范村镇建设,继续创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示范带动更多各具特色的专业村镇发展。加强专业村镇品牌培育,创新宣传推介形式,推进产业提档升级;积极引导专业村镇发展新兴业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产业融合,打造“一村一品”升级版。大力推动村企对接,帮助专业村镇拓宽产品市场空间、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强示范村镇带头人培训,增强其生产经营能力。指导各地继续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总结推广一村一品扶贫开发模式,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16.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加快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强化调查研究,掌握各地托管服务进展情况,推动各地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扶持政策措施。组织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个省对本省托管服务发展情况进行专题研究,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和模式。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加大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发展。

17.培育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组织。鼓励开展多层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创建,培育一批骨干力量,示范引领托管服务发展。根据托管服务特点和各地实际,研究托管服务示范组织服务标准。引导各地积极探索培育托管服务组织的有效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18.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业指导方式。深入推进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总结推广浙江海盐县、安徽庐江县、青岛胶州市等地制定社会化服务相关规范的做法经验,指导有工作基础的地区研究制定社会化服务业服务规程指引,促进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

三、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9.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开展专题培训,分批举办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试点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农业系统领导干部等培训班,系统学习中央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准确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政策内涵。

20.部署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研究制定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方案和配套政策,明确清产核资的对象、范围、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促进资金规范管理、资产保值增值、资源合理利用。

21.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扎实做好29个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试点评估,总结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经验,按程序上报中央。再选择改革基础较好的100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指导各地确认成员身份、搞好折股量化、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资产运行机制和收益分配制度。研究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成员登记备案、股权登记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地方依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加强产权流转交易监测统计。

2018年家庭农场扶持政策有哪些?有补贴吗?如何申请?

22.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工作。指导地方在有集体统一经营资产的村(组),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等,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规范性文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抓紧研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

23.切实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修订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稳定农村财会队伍,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切实维护集体成员经济权益和监督管理权。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认真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重点开展对农民群众关心的集体重大事项和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建立审计结果定期通报和问题移交、责任追究查处制度。

四、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经济利益

24.强化村级组织负担监管。按照中央切实减轻村级组织公共服务支出负担的要求,加强对村级组织负担监测,修改完善农民负担百县监测指标。加强在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中村级组织负担情况专项调研和检查,防止有关建设费用向农民转移。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严格管理涉农收费和价格,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严肃查处和通报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违纪违规行为。

25.加大贫困地区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加强贫困地区农民负担监管,重点监管减贫脱贫中增加农民负担情况。创新监管手段,积极开展对扶贫资金、贫困地区涉农收费减免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村到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利。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贫困地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负担专项检查,对农民负担较多的地区开展综合治理。指导地方开展贫困地区农民负担情况自查,国务院减负联席会议重点抽查,对检查整改情况予以公开通报。

26.研究农民负担新情况新问题。重点研究统筹城乡背景下农民负担监管对象、范围及内容变化情况,深入研究监管村级组织负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机制等问题,进一步理清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重点。创新监管思路,研究探索利用新媒体、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完善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各地减轻农民负担、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好经验好做法。

27.提高农经统计工作质量。按照服务大局、围绕重点、真实可靠、精简便捷的要求改进统计工作。强化数据统计,加快完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统计,调整统计报表,鼓励各地探索直填直报、购买服务;鼓励通过与金融保险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等形式,建立健全村级农经统计信息员队伍;完善农经统计工作考核办法,逐级落实统计工作职责。强化统计服务,开发农经统计APP,以互联网+思维凝聚工作力量。

强化统计分析,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等重点工作强化分析,支撑和引领重点工作推进。

28.探索基层农经体系建设新动力。坚持围绕业务、因地制宜、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的原则,多措并举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强化政策谋划,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要求和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等中央文件精神,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政策,切实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强化工作带动,把基层农经体系建设与业务工作一体部署,以加强中央综治考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管理等工作为抓手带动体系建设。强化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各地加强农经体系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正向激励,在试点工作开展、重点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实施等方面向重视基层体系建设地区倾斜。加强基层农经骨干培训,强化机制创新,汇集财政资金、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合力,通过设立机构、明确岗位、选聘大学生村官、县聘乡用、PPP等模式,多渠道加强基层工作力量。

29.做好农村社会事务工作。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作为,加强与各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引领,以促进农村健康事业为基础,以农村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益、经济发展权益保护为重点,把农村社会事务各项任务落实好完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