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的核心价值在于存续和弘扬优秀文化基因,旅游只是发挥其价值的手段之一而不是唯一。不能为媚合一段时期内某些低层次的旅游需求而损害传统村落的核心价值。传统村落旅游应以其价值传播和发挥为出发点,以乡土教育为重要内容,努力通过旅游这种外来刺激,服务于重启村落内源发展动力,再建村落文化共同体、传承延续优秀文化的目标。否则,以短期经济利益为主要追求的传统村落旅游,与在她的葬礼上敛财何异?
1、旅游是保护发展传统村落的重要手段
传统村落旅游,能不能、要不要搞?这个本来就不是问题的问题,竟然让一些人纠结,大概是因为当前的旅游市场还不够成熟、保护发展的观念不够清晰、措施不够科学,才造成了旅游就等于毁坏、不旅游却又无计可施的矛盾。传统村落旅游当然可以搞,而且有条件的地方必须搞,这是大势所趋、大势所需。一则传统村落不能总是“远方有佳人,幽居在空谷”,她的美好如果对世间没有助益,再珍贵也毫无意义。二来就社会发展的阶段来说,现在旅游已成大势,各部门各级政策已经讲得明明白白,无论是在新常态下的产能过剩需转移、拉动内需扩市场、调整结构补短板、扶贫脱困求发展、供给侧改革进乡村等等,都需要大力推进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三是困扰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长期问题,如大量村落迅速空心化、发展动力缺乏造成灭失等等,都需要传统村落旅游的蓬勃发展……所谓天时、地利、人和,传统村落作为越来越稀缺的一种资源,开展旅游堪称“势在必行、大有可为”。
2、背离核心价值的旅游危害传统村落
但是,必须清晰地认识到,传统村落是很特殊的一类村落,她的核心价值在于包括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在内的文化血脉,传统村落的旅游绝不能离开这个基本点。目前广为接受的逻辑是,传统村落保护很难,没有产业和生活,怎么保护都无济于事,通过旅游来活化、拯救传统村落,非常必要。思路继续往下发展就是:旅游就是要让游客来HAPPY,让他们吃住行游购娱(商养学闲情奇的提法是大进步),放在普通的村子里当然没问题,如果普通的村子有本事搞来迪斯尼或者太阳马戏团落户,欢迎得很。但是,传统村落旅游就不能停留在这样的层次上。蕴藏着丰富文化内涵的村落本身就是个宝了,好好发掘、展示、弘扬其优秀文化不但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目的,也是能让旅游更加有吸引力的特色所在。为什么非要为了满足初级阶段一些层次较低的旅游需求,要搞那么多与传统文化无关的旅游项目、文化创意,反而将传统文化弃如敝履,这不是打死亲儿子,招来洋女婿吗?“一切为了旅游,为了旅游的一切”,这样的指导思想落实到具体的措施上,在当前的旅游需求环境、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开发利用观念和水平等一结合起来,问题就越来越大了。不完全归纳,今天的传统村落旅游,有这么些应该避免的问题:
旅游被神化成传统村落发展的不二法门
在理想情况下,必须完整地保护并发挥传统村落的社会、文化、科学、艺术、情感等价值。尤其是在整个整个传统文化几尽流失殆尽的大背景下,经济价值只应该是传统村落综合价值中最不重要的部分,它只应该是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扬中产生的附加的、额外的收获,而绝不能将其作为主要甚至唯一追求。
可是,今天的情况是,我们坚决果断地抛弃了祖宗的一切,却又找不到新的文化指引,只好沦为文化的弃儿,彷徨啊彷徨,迷茫啊迷茫,社会的价值观彻底地空心化了,把一切努力聚焦到动物欲望的满足上,内心空虚、目光短浅、唯利是图、醉生梦死,富者不仁,穷者无义,假冒伪劣有毒食品坑蒙拐骗尔虞我诈成为常态。整个社会的物质追求彻底排斥了精神追求,一切价值判断的标准都坍缩成一条:能不能搞到钱。
在这样的时代洪流中,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目标、内容和手段也顺理成章地围绕着能否“搞到钱”来展开。于是乎,传统村落的发展就被等同于经济的发展,村民利益被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利益,保护和发展都带有强烈的功利动机。只不过有的比较邪恶卑下,仅是为了一己之私利;有的则正当高尚,是为了村民过上好日子。但是,目的有高下、结果无差别,就是把传统村落综合价值剥离得只剩经济价值。经济价值怎么套现?最简单、最便捷、最偷懒、最粗暴的途径就是迎合当前低层次的旅游市场、媚俗于眼下畸形的社会心理需要。
于是乎,传统村落要想发展,就得搞旅游,蔚然成为波及面颇广的思维定势。专家们这样说,领导们这样想,村民们这样渴望,朝思暮想“村道两旁停满了一望无际的私家车”。有些村确实不适合搞旅游,也要生拉硬拽、霸王硬上弓,甚至连山高路远的村寨也要搞旅游,想方设法筹资修路,路修通了,有没有游客来不知道,反而村里人是能走都走了。与其耗费巨资去改善什么交通条件、接待条件,更糟糕的是生生打造一些什么景点,创意一些什么“故事”,还不如把这钱、把这精力投入到实实在在地修房子、搞农业去。更糟糕的是,“传统村落发展就是搞旅游赚城里人钱”这种思维定势一旦形成,必然会阻碍对其他发展途径的探索和实践,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能走的路就只有越来越窄。
一些“保护发展规划”,保护只是个羊头,更热衷的是“打造”旅游景点
旅游内容和手段本末倒置。
随便走进一个“旅游年收入***万元”的、媒体铺天盖地宣传的标杆式旅游村落,恍惚间好像走进到了北上广深的某个城市综合体。磨肩接踵的游人,穿行在布满了臭豆腐店、酸辣粉店、银器店、古玩店、奇石店的商业街上,耳朵里灌满了震耳欲聋的情哥哥好妹妹,眼神热切的大婶小姑恨不得把你绑进店里消费。走啊走啊,总是一望无际的餐馆、大排档、啤酒棚、BBQ,有趣一点的你还可以穿着皇阿玛臭烘烘的袍子或者大日本帝国陆军的将校服拍照留念……格调稍微高一点的村子呢,酒吧咖啡馆成为宠儿,猪栏牛圈成为圣地,歌手画家成为店主,猫屎咖啡苏格兰威士忌巴伐利亚黑啤成为时尚……游客能看到、享受到一切,除了一种“毫无”经济价值的东西:传统村落的生产生活本身!
如果按照什么旅游资源评价标准,传统村落最有价值的资源难道不是传统的生活、传统的生产吗?可是,农业不挣钱,传统生活苦,就只好搞旅游呗。于是村民不从事农业生产了,逐渐变成了一个个纯粹的商人;民居卖给城里人搞起了民宿;民俗则演化成给钱才演的逢场作戏;村落成为城里人寻欢作乐的景区;甚至醉心于设置什么旋转木马碰碰车、退役米格机景点、真人CS、户外拓展中心这些“旅游项目”……
传统村落最珍贵的是什么?最吸引游人的是什么?最该发挥的作用是什么?思考得不多,反而心急火燎地用低层次的旅游手段,迫不及待地“打造”一个个恶俗化、景区化的村落,难道不是焚琴煮鹤、沉香烧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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