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国家文旅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旅游规划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案例遴选对象为:旅游发展规划——包括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发展规划,以及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冰雪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等专题规划;旅游区规划——包括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和其他承担旅游功能的旅游区规划。
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上,要求具备清晰新颖的思路和完备规范的内容,兼顾各方面意见,并取得明显可操作的实施成效。
– ?️ 规划需要推动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 ? 规划应具备清晰新颖的思路和创新性举措。
– ? 规划内容应科学完备、规范性强,包括资源分析、发展定位和目标、布局和举措等。
– ? 规划要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与相关规划协调一致。
– ? 规划编制团队经验丰富、专业性强。规划编制团队应具备较强专业性,团队成员专业优势满足规划编制实际需求。规划编制团队主要负责人具备丰富实践经验,近10年来负责过5个以上已实施落地的旅游规划项目,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申报工作。规划委托单位为申报主体,应填写全国优秀旅游规划案例申报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按要求提交规划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规划委托单位的,直接向资源开发司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表,每家单位申报案例不超过2个(资源开发司和中国旅游研究院不参与申报)。
(二)审核推荐。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申报的规划案例进行把关审核、择优推荐,对每个推荐规划出具审核推荐意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每个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旅游发展规划不超过3个,旅游区规划不超过2个。
(三)专家评审。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与中国旅游研究院共同组织专家,对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推荐规划案例进行评审,履行公示、报批等程序后,确定全国优秀旅游规划案例名单。
申报材料
申报表、规划文本、规划实施评估报告(或运营情况)及推荐意见(含电子版)请于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前统一提交至中国旅游研究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聂頔、王佳佳 电话010-59882579、2551
中国旅游研究院 郭娜 电话010-85166175、6186
邮 箱:yxlygh@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中国旅游研究院)2号楼110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