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隶属:镇村闲置资产盘活(第44/6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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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跃,2022年带动农民增收3.41亿元
【天津日报2022-02-23】记者从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获悉,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2022年累计完成进场交易5652笔,成交金额71.98亿元,成交土地46.46万亩。全年市场交易竞价率29.35%,溢价率9.93%,带动农民增收3.41亿元。交易规模位居全国第二。
按照天津市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相关文件要求,天津农交所在全国率先搭建了集要素整合、要素流转、要素资本化为一体的三级市场服务体系,建立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一库一图一网”的数字化管理机制,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盘活利用。2022年4月,蓟州区官庄镇西大佛塔村2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天津农交所公开挂牌,吸引社会资本——云渡(天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摘牌,用于建设精品民宿,生态价值增值率35.09%,切实激活了农村“沉睡资产”。
在盘活供销合作社存量资产方面,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也取得了良好成绩。从2021年到现在,东丽、宝坻、西青、蓟州、宁河、武清、静海7个涉农区实现社有资产进场交易。其中,2022年成交6775.10万元,较2021年增长113.04%。2022年1月,西青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企业天津海宇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在天津农交所挂牌处置,转让价格1428万元,有效化解存量债务、轻装上阵。
天津农交所还通过推进林权交易、开展光伏招商、探索生态定价,助力天津市绿色低碳发展。截至目前,全市10个涉农区均已实现林权交易入场。宝坻、滨海、武清、蓟州、东丽5个涉农区皆有涉及新能源开发建设的项目通过市农交所平台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累计合同总金额5.2亿元,项目包含渔光互补、农光互补、风力发电等类型。尤其难得的是,天津农交所在全国首创“交易鉴证 资产处置 资金监管”林权融资服务模式,联合金融机构为宝坻区量身定制林权融资产品,发放贷款1.2亿元。
天津:出台政策指引农村闲置资产盘活利用
【天津日报】日前,《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旨在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采取多种方式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盘活利用,为激发天津市乡村发展活力、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指导意见》,拥有闲置住宅的农户,在有其他合法住所且自愿退出该闲置宅基地情况下,可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回购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用于统一盘活利用。农户可以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租赁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合同收取租金,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农户可签订委托协议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授权委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经营、出租、入股、招商合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农户可以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作价,以契约方式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营项目,协商确定分红比例。
《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从农户集中整合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发展乡村旅游、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依据村庄规划支持采用拆旧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和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就地再利用、调整再利用、节余指标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村集体经营企业等方式统筹利用,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
《指导意见》指出,探索引导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与农民以签订租赁合同形式开展订单式建房,按照经营需要新建或翻建住宅,合作打造民宿、康养和经营场所等。引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退出,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和通过继承获得住宅房屋所有权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指导意见》要求,要坚决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线,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