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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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2年12月1日,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日子!广州打响新冠疫情解封的第一枪,深圳、东莞等城市也相继宣布了解封,上海和重庆两大城市也相应调整了防控政策。看来,整个国家逐步走向放开已是大势所趋。如果广州放开以后,并没有发现重大的疫情,疫情的走向逐步趋于平稳甚至消失,那就为我们全国全面放开做了一次成功的探索和示范。

根据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信息(2022-11-29),农业农村部近日制定公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在总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执法队伍管理和能力提升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要求,增强可操作性。

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办法》共5章3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严格执法机构和人员管理。规定了省市县三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主要职责,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办案指导、统筹使用执法力量、管理执法人员资格、开展执法培训和练兵比武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管理,细化了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文书制作、自由裁量、着装亮证等重点环节的程序规则,明确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六不准”规定和执法人员的依法履职要求。

三是保障执法条件。明确要求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农业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要求,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根据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配置执法执勤用房和执法装备,对制式服装、标识标志的规范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健全了执法监督机制,规定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对下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其执法机构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完善了案件督办、案卷评查、考核评议、统计报送等内部监督措施,明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责任追究和应急处置机制。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该《指导目录》是落实统一实行农业执法要求、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重要文件。《指导目录》主要梳理规范农业领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将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立改废释和地方立法等情况,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有关事项和目录按程序审核确认后,要在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上以适当方式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2022年版)》

2022年05月27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2022年版)》,以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装备配备水平,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条件保障,确保执法装备满足新时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需要。

《2022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2022年6月,农业农村部网站选取了10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以有效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护农保障作用,2021年以来,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农时和关键环节,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查办了一批震慑效果好、示范效应强的案件。

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换新装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钱娟 通讯员 刘友琼)18日,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换装仪式举行。今后,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将着新装上岗,成为农资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的“守护者”,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的“保障者”。

据了解,此次换装按照全国综合行政执法服装的统一制式制作,与其他制服不同的是,该制服标配了蓝底黄字的臂章,臂章上印有“农业执法”字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净化农资市场、开展长江十年禁渔等各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一支农业执法铁军。近年来,长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深入推进实施五大综合执法机构横向沟通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率先全省建立“十年禁渔”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非法捕捞“洞庭清波”、农资打假“湘剑护农”、私屠滥宰“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了守住安全底线、把牢生产红线、稳定发展主线的服务保障作用。

新风貌,新征程!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换新装

【长沙晚报网2022-11-18】18日,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换装仪式举行。今后,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将着新装上岗,成为农资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的“守护者”,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的“保障者”。

据了解,此次换装按照全国综合行政执法服装的统一制式制作,与其他制服不同的是,该制服标配了蓝底黄字的臂章,臂章上印有“农业执法”字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净化农资市场、开展长江十年禁渔等各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一支农业执法铁军。近年来,长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深入推进实施五大综合执法机构横向沟通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率先全省建立“十年禁渔”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非法捕捞“洞庭清波”、农资打假“湘剑护农”、私屠滥宰“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了守住安全底线、把牢生产红线、稳定发展主线的服务保障作用。

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换装仪式现场。

统一着装是贯彻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农业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换装仪式,是谋定新目标、开启新征程的全新起点,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执法水平,为全省乃至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长沙作法、长沙经验。

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职责

  • 贯彻落实农业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建立、完善农业综合执法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 统一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 负责履行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督办、配合跨区域案件查处、执法力量统筹调配等职责。
  • 承担县区内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 推进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各乡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 负责受理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申诉、投诉及举报,依法查处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承担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
  • 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