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启动《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制订工作,三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

本文隶属:06.现代农业智慧农业(第170/209篇)

两部门启动《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制订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的信息(2022-11-18),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建设,把数字乡村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着力方向和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作出系列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作出系统安排。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部署了数字基础设施升级、智慧农业创新发展、数字治理能力提升等8个方面的重点行动。为落实中央部署安排,2021年7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共同发布了《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各地开展数字乡村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一年多来,各地参照《指南》内容及有关要求,立足本地实际,积极开拓创新,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取得良好开局。

两部门启动《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制订工作,三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针对各地在数字乡村建设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启动了《指南》修订工作,并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将围绕信息基础设施、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乡村建设治理数字化、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乡村数字文化、智慧绿色乡村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内容、丰富案例,更好地指导各地建设数字乡村。

四部门要求三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

2022年7月20日到21日,由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主办的全国数字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浙江德清举行。本次现场会将总结数字农业试点经验,推动各地在智慧农业、农村电商、农业农村大数据、乡村治理数字化建设等方面迈上新台阶。2022年9月3日,四部门制定《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要求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2022年9月15日,农业农村部发文开展2023年农业信息化行业标准项目制修订立项建议征集工作。

参照体系

要求适合作为行业标准推荐发布,参照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在对立项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适用范围和预期效果等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建议。

两部门启动《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制订工作,三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

重点领域

(一)农业农村领域信息化相关基础性、通用性标准。重点面向智能装备、智能赋能等农业信息化关键技术标准。

(二)智慧农业标准。重点面向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5G、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大田种植、畜禽养殖设施农业、渔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应用。

(三)农业服务信息化标准。重点面向农业生产管理信息服务、农产品市场流通信息服务、农业科技教育信息服务、农业资源环境信息服务、农业监测预警等方面。

(四)支撑农业信息化发展需要,与我国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补充配套的其他农业信息化标准。

(五)支撑数字农业农村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等实施的有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