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小学劳动教育:丰富实践场所,组织校外劳动,强化课程实施

本文隶属:中小学劳动教育政策(第84/125篇)

2021年5月27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名单的通知》。教育部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遴选推荐工作。在自主申报、省级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定和网上公示,认定96个县(市、区)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楚雄彝族自治州、玉溪市江川区、曲靖市沾益区榜上有名。

云南中小学劳动教育:丰富实践场所,组织校外劳动,强化课程实施

早在2020年11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该文件要求,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劳动素养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卫生劳动,家长每年教会孩子1至2项生活技能…。

丰富实践场所

大力拓展实践场所,满足各级各类学校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建立以县为主、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农村地区可安排相应的土地、山林、草场,城镇地区确认一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作为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勤工俭学基地、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建设标准,逐步建好配齐学校劳动实践教室、实训基地。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服务社会功能,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和劳动实践基地。

云南中小学劳动教育:丰富实践场所,组织校外劳动,强化课程实施

组织校外劳动

学校要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农业、工业、科技、生态、法治、旅游、制造业、建筑业等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每所学校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不少于1个,每个班级每学期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劳动不少于1次。组织学生参与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校外劳动实践,让学生在实际工作岗位或模拟情境中见习、实习,体验职业角色,获得对职业生活的真切理解,发现自己的专长,培养职业兴趣,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人生志向,提升职业生涯规划能力。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主题党日团日活动等,为大学生日常参与校外劳动提供更多机会。

开展校内劳动

发挥学校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结合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学生校内劳动清单,引导学生自主制定校内劳动实践公约,组织学生参加校园环境卫生、绿化美化、食堂劳作、班务整理、公物维修、厕所清洁、勤工俭学等劳动。开辟专门区域种植花草树木或农作物,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养殖,让班级、学生认领绿植或“责任区”。创建劳动技能教室,开展手工制作、木工、金工、电器维修、创客教育等活动。建立劳动实践兴趣小组、社团、俱乐部,开展以劳动实践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劳技展演等活动。各高等学校要组织开展宿舍文化节,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管理,开展“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宿舍”等评比。组织学生结合专业学习,开展助研助管助教等劳动实践,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

强化课程实施

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优化中小学课程设置,修订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学校要对学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鼓励各地各校和劳动实践基地开发劳动教育特色课程。中小学各科课程和高等学校专业课程要深度挖掘蕴含的劳动教育资源,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编写劳动实践指导手册,明确教学目标、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等劳动教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