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次发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五年规划,省政府印发乡村国土空间规划

四川首次发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五年规划

【四川日报2022-05-17】5月12日,记者从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近日出台。《规划》将以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打造“绿富美”生态乡村为目标,着力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到2035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这是四川首次出台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五年规划。

四川首次发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五年规划,省政府印发乡村国土空间规划

  • 到2025年,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到2035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
  • 《规划》设置11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预期性指标5项。

作为未来五年四川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作战图”,《规划》提出,到2025年,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35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

为完成目标,《规划》设置11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预期性指标5项。约束性指标包括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比例从2020年的58.37%提高到75%,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数量从2020年的5个增加到159个,农村化肥施用量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等。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两个难点,四川省制定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四川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两个子方案。前者从强化分区分类治理、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7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并将目标逐年细化到各市(州)。后者则明确了10项治理工作目标,推动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明显优化,农业绿色生产及现代化发展水平大幅提升。

四川首次发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五年规划,省政府印发乡村国土空间规划

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县域内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四川日报2022-05-18】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县域内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指导意见》提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发与保护,以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为总牵引和主抓手,做深做实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激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共同富裕,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实支撑。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3年6月,全省乡镇级片区规划编制全面完成,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可根据实际合理安排。到2024年12月,村级片区规划按需应编尽编。到2025年,全省县域内片区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指导意见》围绕推进片区发展一体规划、中心镇(村)做优做强、特色产业协作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基层治理简约高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7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任务,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落实、坚持统筹推动、注重跟踪问效,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