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平利县与福建将乐县创建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实践基地

本文隶属:09.生态循环农业&碳汇项目(第67/119篇)

陕西省首个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安康生态司法林业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在安康市平利县老县镇揭牌,该基地是集生态司法宣传教育、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被告人异地补植复绿等功能为一体的教育实践点。“福建将乐法院推行的“生态司法+碳汇认购”的替代性修复方式,是将乐法院践行“两山”理念,精准服务“双碳”工作的成功实践。

陕西平利县与福建将乐县创建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实践基地

陕西平利县:创建首个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实践基地

根据​陕西省林业局报道(2022-05-10),近日,陕西省首个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安康生态司法林业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在安康市平利县老县镇揭牌。该基地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安康市林业局联合建立。

碳汇主要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建成后,将在司法审判中引入“碳汇”补偿替代性修复方式,引导被告人在补种树木的同时,交纳“碳汇”补偿费用,并作为悔罪表现予以从宽处理的重要考量,从而使受损或减少的环境资源尽可能恢复到原值,尽快恢复其服务功能,达到生态环境恢复与“双碳”目标实现的多元价值,切实传递司法助力秦岭生态保护的正向效应。

安康生态司法林业碳汇教育实践基地位于老县镇马鞍山村,是集生态司法宣传教育、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被告人异地补植复绿等功能为一体的教育实践点,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当事人以替代性修复方式补植复绿提供了场所,拓展了异地修复被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新途径。

今年以来,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检察+碳汇”工作机制,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林业碳汇价值损害赔偿刑事案件,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为全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陕西平利县与福建将乐县创建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实践基地

福建将乐县:创建“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实践基地

【信息新报2022-05-05】“将乐法院推行的“生态司法+碳汇认购”的替代性修复方式,是将乐法院践行“两山”理念,精准服务“双碳”工作的成功实践。”在日前将乐县人民法院召开的“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发布会上,将乐县人民法院生态庭庭长汤晓慧如是说。2021年以来,将乐法院与县检察院、金森碳汇公司密切配合,共引导7个案件的15名被告人自愿认购林业“碳汇”共1700余吨。将乐法院推行的“生态司法+碳汇认购”的替代性修复方式,是将乐法院践行“两山”理念,精准服务“双碳”工作的成功实践。

同时,创建碳汇教育基地,在高唐镇常口村创建“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基地,打造碳汇示范林,通过套种补植、抚育养护和新增新建等措施营造碳汇林,提升碳汇增量,增强碳汇能力,切实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此外,该以“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基地为宣传教育阵地,向在常口村开展研学的广大师生和到常口村参观、学习、调研、旅游等人员宣传“碳汇”“碳中和”等理念,弘扬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在村民委员会,一枚国徽、一条横幅,现场被布置成简单而庄严的巡回法庭。2021年5月31日,在将乐县常口村村部,将乐县法院法官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失火案件。被告人余某娘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法官现场判处被告人余某娘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同时,余某娘还自愿认购“碳汇”,以替代性修复被其破坏的生态环境。该案是三明法院审结的首例认购“碳汇”案件。

近年来,将乐法院积极构建生态司法服务圈,重点围绕龙栖山、玉华洞和金溪河沿岸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造“一山一洞一水”生态司法服务圈。通过建立“数字生态巡回法庭”,构建生态巡回审判机制,选取典型碳汇案件实地开展庭审,并通过庭审直播的方式以案释法,实现“审案一件,教育一片”的宣传效果,切实发挥司法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方面的作用,为将乐打造美丽中国示范样板提供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