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经济起飞!中国企业如何入驻起步?如何选择鼓励项目?

本文隶属:可行性报告(农业与工商项目)(第138/188篇)

越南的全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位于东南亚,紧邻南中国海,是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之一。著名机构预期,越南2022年经济增长率达到6.1%,2023年达到6.3%。越南经济强势复苏,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来到越南进行投资。商业嗅觉敏锐的李嘉诚(长实集团)出售英国千亿资产之后,将商业项目转向投资越南。

自2020年以来,全球经济广受到疫情影响及增速放缓的背景下,越南却逆境而上一跃成为全球增速最快的新兴经济体之一。因此,世界各地投资者看好越南前景,认为现在的越南就如30年前的中国,充满活力、潜力与机遇。据越南计划与投资部公布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2月,越南1月的FDI(外国直接投资)总额超过21亿美元,其中中国香港、中国分别位列第二、第四大投资来源地。

越南经济起飞!中国企业如何入驻起步?如何选择鼓励项目?

在越南投资设立企业有哪些基本流程?

近年来,越南政府不断推出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为外来企业经营创造宽松政策环境,在越南投资注册企业需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手续:公司核名,准备资料及起草注册文件,递交投资厅,银行开户,颁发执照、刻章。

在越南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贸易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然后根据类型,找到相对应的受理机构。越南政府已将几乎所有外资项目审批权下放至省级部门,仅维持对少数行业的审批。外资项目的审批分为登记和审批两种情况:(根据越南政府2006年9月22日颁布的第108号议定书),总投资3000t/越南盾(约合15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外商只需向审批部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即可。

外来投资人或企业入驻越南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越南政府制定的企业法及投资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投资越南,一般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两大方式。

(1)直接投资方式包括: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成立与当地投资商合资的企业,可以按BOO、BOT、BTO和BT合同方式进行投资,通过购买股份或融资方式参与投资活动管理,通过合并、并购当地企业的方式投资及其他直接投资方式。

(2)间接投资方式包括:购买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行投资,通过其他中介金融机构进行投资,通过对当地企业和个人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进行买卖的方式投资等。

在越南新设实体企业,需要符合一些基本的市场准入条件,并向越南计划投资厅或工业区管委会提交材料申请《投资登记证》;在取得《投资登记证》后,向计划投资厅下属机构的商业登记处另行提交材料申请《企业登记证》(根据中小企业支助法设立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创造性创业投资基金的情况除外)。

在企业后续的经营活动中,如果该企业如有新的投资项目计划,则需申请新的《投资登记证》而不必重新设立企业。

越南经济起飞!中国企业如何入驻起步?如何选择鼓励项目?

越南政府的外资投资鼓励与限制政策有哪些?

根据越南最新修订的“企业法2020”(59/2020/QH14)及“投资法2020”(61/2020/QH14),可以了解外商入驻越南市场的准入政策。

越南对于外资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分为禁止投资项目和限制投资项目。另外,越南政府还针对进入部分行业的投资提供了优惠政策,包括鼓励投资项目和特别鼓励投资项目。

限制投资项目包括:是指出于国防、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秩序、社会道德及公共健康的考虑,对于进入某些行业的投资设定了一定准入条件(参考投资法附录4中,共227项)。

鼓励投资项目包括:越南政府对于部分投资项目提供了包括企业所得税优惠,免征进口税,减免土地使用金、土地使用税,加速折旧以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扣除等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适用于以下鼓励行业项目:

1)投资法16条1款规定的优惠产业,包括:

  • 生产新材料、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生产具有30%以上附加值的产品和节能产品项目;
  • 生产电子产品、重点机械产品、农机、汽车、汽车零部件及船舶制造项目;
  • 高科技产品研发、生产及辅助项目;
  • 生产属于辅助优先发展工业产品清单中产品的项目;
  • 生产科技资讯产品、软件、数字内容产品的项目;
  • 养殖加工农产,林产和水产产品;造林和森林保护;制盐;渔业和渔业物流;生产动植物品种及生物科技产品项目;
  • 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再加工或再利用项目;
  • 投资开发、运作、管理基础设施;发展城市公共客运项目;
  • 学前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大学教育项目;
  • 疾病治疗;生产药品、药材,保管药品;研究制药技术、生物科技及生产新药品;生产医疗设备项目;
  • 为残障或专业人士的运动锻炼、体育竞赛投资场所;保护及弘扬文化遗产价值的项目;
  • 投资建设老人科、神经科、“橙剂”感染患者治疗中心;投资建设老年中心、集中救助中心、残疾人看护中心及儿童福利院。
  • 人民信贷基金、小额金融机构;
  • 为创造或参与价值链、产业集群的发展而生产或提供货品及劳动力的项目。

2)投资法16条2款规定的优惠投资地区,包括:

  • 经济-社会条件困难地区、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
  • 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高科技园区、经济区。

3)自获投资核准之日起,3年内到位资金达到至少6万亿越盾(1人民币 ≈ 3,475越南盾),同时自获得营业额之年起最晚3年内营业总额每年达到至少1亿亿越盾或雇佣至少3000名劳工的投资项目;

4)社会住房建设项目,位于农村地区并雇用至少500名劳工的投资项目,根据残障人士法律规定雇用残障人士劳工的投资项目;

5)高科技企业、科技企业和科技组织,属于技术转让鼓励清单的技术转让项目,科技及科技企业孵化项目,为服务环保要求而生产、提供技术、设备、产品、服务的企业;

6)创新创业投资项目;

7)帮助中小型企业的投资项目等。

8)特别鼓励投资项目包括:

越南政府另设定了特别投资优惠政策,用以鼓励发展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意义的投资项目。特别鼓励投资的对象包括二类:

  • 总投资资金至少3万亿越盾(3万亿越盾=8.634亿人民币 ),且自获投资核准之日起3年内到位资金至少1万亿越盾的创新、研发中心投资项目,及依政府总理决定成立的国家创新革新中心项目;
  • 投资资金至少3亿亿越盾,且自获投资核准之日起3年内到位资金至少1亿亿越盾、属于投资优惠特别产业的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