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融合,三变改革,三社融合: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本文隶属:农村乡村产业融合(第62/188篇)

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产融合: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市场服务业深度融合(是以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渗透和交叉重组);三社融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融合发展。

三变改革,三产融合,三社融合: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三变改革”深度融合。

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农村“三变改革”紧密融合,探索“入市+三变+特色产业”“入市+三变+生态休闲”“入市+三变+农旅融合”“入市+三变+村集体经济”“入市+三变+农业园区”“入市+三变+企业(合作社)”等综合发展模式。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契机,引进一批规模大、实力强、适合村级发展的项目,让“三变改革”有载体、能落地。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创新完善农户参与“三变改革”的利益联结机制,以产业为平台、股权为纽带、农民为主体,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合股联营模式,建立劳动就业、经营服务、股份合作、集体经济分红的利益联结分享机制,使农民通过土地入股获分红、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得收益金、资金入股分利金、就业入企获薪金。强化村级经济组织建设,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整合能力,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源、资产进入平台公开交易,建立股权登记和交易机制,畅通股权转退,让农户通过自由流转股权实现要素资源市场化,使资产在竞争机制中实现增值。

三变改革,三产融合,三社融合: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加快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三产融合”协同联动。

统筹协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与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政策目标,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与土地流转相结合、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与农地多功能开发相结合、入市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与农村产业发展相结合。科学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产业业态特点和地方实际探索各类产业项目的供地方式,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农村服务业、公益事业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农村土地利用体系,完善县域农村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碎片化建设用地整治,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夯实乡村产业发展基础条件。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产业指向,发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对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的重要作用,在入市时设置一定的产业门槛,通过发展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生态循环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重塑乡村产业发展新格局。构建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契约的形式将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市企业的利益进行紧密联结,通过按资分红、按股分红、二次返利、产值分成、保底收购、务工就业等形式让农户共享产业增值收益,将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在产地、留给农民。

三变改革,三产融合,三社融合: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三社融合”有效衔接。

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三社”(即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信用社)融合紧密衔接,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股、出租,引进农业全产业链、全服务链薄弱环节的外部工商企业,以产业为纽带,充分整合“三社”功能优势和当地资源优势,打造耕、种、管、收、储、销等全程服务平台,提升农业产业效益。立足镇、村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为农服务基层组织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服务体系、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等为载体和依托,通过村社一体化、多社合一、联合发展等组织模式,推动资源、资产、资金要素有效聚合。整合涉农扶持资金,优化资金扶持方向,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供销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金融扶持力度,畅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融资渠道。强化利益联结,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与“三社融合”在产权、资金、服务、人才等方面的合作,综合运用价格、资产、服务、股份、组织、互助等形式,引导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促进农民收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