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业农村:2022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涉及这10个方面43件实事

近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今年,广东将为市民送上“民生大礼包”,涉及10个方面43件实事,每一件都明确了职责分工,确定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其中,省农业农村厅有哪些重点工作任务,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农业农村:2022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涉及这10个方面43件实事

粮食生产任务–粮食产量1268万吨以上。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QI)和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建设大湾区美丽乡村和都市现代农业

工作措施:编制《粤港澳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开展“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园区”“美丽河湖”“美丽廊道”等“五美”专项行动。珠三角地区全部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建设9个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试验区。推进三水智慧农业园建设,推动佛山里水建设广东省农产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打造中国都市现代农业先行区。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实施新一轮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推进部省联动重点专项。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组织实施“芯片设计与制造”“工业软件”“显示制造装备”等3个战略专项,“现代种业”“新能源汽车及无人驾驶”“电子化学品”等重大、重点(区域)专项。配合科技部组织实施“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部省市联动重点专项、“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部省联动重点专项。在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部分专项中探索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组织项目,不断完善“揭榜挂帅”“军令状”等管理流程,在部分竞争择优类项目中实行专家评审“主审制”。

分管省领导:王曦;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打响“广东质量”“广东标准”“广东服务”品牌。

工作措施:召开广东省质量大会。推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重点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培育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布局建设,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积极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部门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林业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深入推进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

工作措施:评选公布一批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示范项目。聚焦“工业改工业”,强化产业用地保障。开展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提质行动,实施聚集区消防安全标准管理创建工程。举办产业集群专场对接活动,实施靶向精准招商。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王曦;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新规划布局一批省级产业园,促进各类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创新发展。

工作措施:制订省产业园扩园工作指引,指导推动现有省产业园有序扩园,并新规划建设若干省产业园。鼓励各地打造特色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加快推进重大开放平台建设,申报设立省级经开区、综合保税区。依托综合保税区发展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等业务。

分管省领导:王曦;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推动海洋产业集群化发展。

工作措施:出台全面建设海洋强省相关政策措施,制订海洋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召开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争取国家层面出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海洋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的政策文件。启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能源局等配合。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工作措施:制定数字经济和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年度工作要点,实施数据增富、数字增值工程。编制《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指引》,出台广东省外贸企业数字化改造若干政策措施。制定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并组织实施。出台企业首席数据官建设指南。出台《广东省公共数据资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建设省数据交易场所。编制《广东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组织召开全省信创产业座谈会、省市共同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数字经济发展大会。

分管省领导:张虎、王曦;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广州、深圳市政府,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司法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和载体建设。

工作措施:健全数字化商品流通体系,支持商贸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型消费网络节点布局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新设8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推动跨境电商示范省创建。组织认定一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推动步行街(商圈)差异化、品质化、多元化发展。推进粤菜美食街(城)建设,推广“粤菜名店”“粤菜名品”。建设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

分管省领导:张虎、张新;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

工作措施:以重要高铁、高速公路沿线以及全省美丽乡村“一十百千”示范创建区域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带动适合农村的新型建材、家具、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依托特色精品村、历史文化名村、渔港渔村以及美丽乡村示范带、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等,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手续完善、特色鲜明的乡村示范民宿,促进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编制2022年广东田头智慧小站建设工作方案,鼓励增城、高州、徐闻等地打造田头智慧小站先行示范。开展农村电商“百园万站”行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遴选一批省级试点县。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总工会、供销社等配合。

推动建设跨境电商示范省,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地市全覆盖。

工作措施:制定跨境电商示范省创建方案,力争国家批复同意。制定韶关等8个地市的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方案,抓好跨境电商10条措施落地实施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加快发展。加快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争取国家支持广州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分管省领导:张新;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贸促会,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邮政管理局等配合。

科学推进城乡绿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工作措施:全面实施绿美广东大行动,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190万亩。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地方立法,启动《广东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出台《广东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红火蚁防控工作指引》。出台《广东省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指导意见》。开展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及挂牌工作,全面掌握古树名木资源情况。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政策研究和抢救复壮示范项目,建设复壮技术示范点20个,对全省828株一级古树名木进行视频监控和保护。逐步推进古树名木管理巡查制度。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部门分工:省林业局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

工作措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提升县城功能品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带动,加快补齐县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不断强化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我省更多县(市)迈入全国百强县行列。

分管省领导:张虎;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全力稳定粮食产量,抓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工作措施:出台《2022年广东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逐级分解下达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将粮食产量目标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持续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节粮减损,开展大规模农技推广服务。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生猪产能调控机制,建设省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加强主要“菜篮子”产品产销信息监测预警,定期开展市县产能调度,抓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和质量安全监管。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科院,省气象局等配合。

落实耕地保护任务。

工作措施:制定我省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贯彻落实文件,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我省耕地卫片监督及动态监测监管机制。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推动各地将耕地保护任务依规落地落图。加强对各地级以上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进一步压实各地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统计局、林业局等配合。

开展农田整治提升行动。

工作措施: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2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5万亩。修编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我省2023—2030年各地高标新增和改造提升任务,印发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耕地质量建设,打造一批酸化土壤治理示范项目区,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试点。实施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及运营(2022—2024年)项目,对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设及已建的高标管护、耕地撂荒与种植分布情况进行有效监测。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垦总局等配合。

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启动建设一批单一品种的种业创新园,开展品种攻关和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广东种质资源存储交易中心建设。支持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和运行。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科学院、农科院,华南农业大学等配合。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工作措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加快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和精勤农民网上培训。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续建一批农技推广服务驿站,认定一批乡土专家。构建省农机装备补短板推进工作机制,出台《广东省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方案》,加快农机装备研发推广应用。分解下达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目标任务,开展粮食节粮减损工程。优化推进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推进农机报废补贴全覆盖。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科院等配合。

推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建设。

工作措施:创建一批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继续推进第二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深入推进“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若干跨县集群、特色产业和功能性现代农业产业园,出台《广东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评价办法》、《广东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中期评估办法》。支持河源灯塔盆地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进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跟踪做好绩效评价与项目验收工作。创建1-2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发展壮大丝苗米、岭南蔬果、畜禽、水产、南药、茶叶、花卉、油茶等特色产业。推动示范区、产业园、集群和强镇项目实施主体与“乡村振兴板”对接,加大对项目实施主体的金融支持。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农垦总局,广东银保监局等配合。

加快发展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特色产业。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十四五”时期乡村休闲产业规划》。建立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智库。创建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新开发推介乡村休闲典型和精品线路。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观光工厂、乡村民宿、学农劳动实践基地等新业态。成立广东省乡村产业投资联盟,打造休闲农业、特色产业等乡村产业投资对接平台。规范完善设施农业项目和用地管理。编制《广东省种植业“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推进特色产业“三品一标”工作,推进品种培优和品质提升,推进高标准“五化”果园和区域生态茶园建设。打造特色产业发展平台,举办荔枝产业大会等特色产业大会,推动省级特色产业联盟发展。完善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制定特色产品质量标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实施渔港建设攻坚行动,加快深远海大型智能养殖渔场建设。

工作措施:推进珠三角百万亩池塘升级改造,建设一批美丽渔场。实施2个国家级渔港经济区项目,建设3个平安渔港,在4个渔港开展综合管理试点。打造5大深远海养殖区,提升渔业基础设施和现代化智能化装备水平,加快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珠三角百万亩池塘升级改造,建设一批美丽渔场。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配合。

加快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农业领域对接RCEP相关措施、广东预制菜产业发展相关措施,引导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等主体进一步开拓农产品出口市场。结合12221市场体系建设,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营销推广,加强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宣传推介,促进水产品、水果、预制菜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及加工品出口,拓宽农产品出口市场。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牵头,省贸促会,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提升农村道路、电网、供水网络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重点抓好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推进村庄“洁化、绿化、美化”,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理整治残垣断壁、破旧危房和农村“三线”,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园”。实施农村村内道路建设攻坚行动,实现农民居住较为集中的自然村(纳入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内通硬化路,完善村内道路养护机制。基本完成独立供电区农网改造。制定全省农村供水提质增效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全省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指导意见,加快“三同五化”农村供水网络体系建设。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能源局、水利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电网公司等配合。

强化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

工作措施:以主要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为重点加强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清理整治和裸房外墙装修,因地制宜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连线成片梯次建设美丽乡村风貌带、美丽乡村精品带、乡村振兴示范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开展农村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示范创建。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各方资源参与提供服务,健全党建、治理、服务功能,打造乡村生活圈“邻里中心”。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部门分工:省民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配合。

推进镇域品质提升和美丽圩镇建设。

工作措施:编制《广东省小城镇(圩镇)品质提升指引》,组建专家团队加强技术指导。实施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提升圩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集聚辐射带动能力,着力建设一批中心镇、振兴一批专业镇,更好发挥乡镇联通城乡、服务乡村的功能。指导推动韶关、云浮市完成美丽圩镇建设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深入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

工作措施:制定《2022年“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工作要点》,完善驻镇帮镇扶村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部署开展“万企兴万村”回报家乡专项行动,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实验项目体系建设。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国资委、工商联牵头。

完善乡村振兴优先支持政策。

工作措施:建立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出台《广东省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制定配套考核办法,全省土地出让收益投入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渠道投入的财政支农资金只增不减。研究制定省级涉农贷款风险补偿金工作方案,完善省级贷款风险保障金组建工作,启动首批试点。完善金融支农工作机制。部署2022年农业保险加快发展工作措施,出台《2022—2024年渔业保险实施方案》。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配合。

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长效帮扶机制。

工作措施: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动态帮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生活严重困难人口进行常态化监测。完善驻镇帮镇扶村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统筹做好产业、就业、消费帮扶工作。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驻镇帮镇扶村与区域对口帮扶、粤港澳大湾区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战略有效对接。做好脱贫攻坚后续评估工作,持续压实压紧各地防止返贫巩固成果的政治责任。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等配合。

持续做好援藏援疆、东西部协作、对口合作工作。

工作措施:制定《2022年广东省对口支援工作要点》,修订《广东省对口支援西藏林芝工作方案》《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及兵团第三师工作方案》。召开广东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全省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做好2022年对口支援综合绩效考评迎检工作。会同黑龙江省制定《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十四五”对口合作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对口合作2022年工作要点》。召开省对口合作领导工作小组第五次会议。扎实推进东西部协作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资金支持和干部人才选派力度,加强产业协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和科技协作,共建“一县一园”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力度,继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助力协作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张虎;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牵头。

加强农村承包地改革管理。

工作措施:研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第二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的地区申报开展再延长30年试点,积极推进确权数据与成果资料共享,探索不动产登记与承包合同管理衔接对接有效路径。完善落实农村承包地流转奖补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鼓励多种形式流转承包地经营权。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配合。

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工作措施:做好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加快建设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规范流转交易。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指导梅州市、江门市、阳江市阳东区、清远市佛冈县、揭阳市揭东区开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试点,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等配合。

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工作措施:推动6个改革试点地区坚持制度探索和做好基础工作,强化工作调度、指导检查、监督管理和总结评估。推动试点地区抓紧形成一批确权、赋权、活权的制度成果,率先建立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有序开展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支持供销社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和广东农垦改革发展。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铺开联农扩面“五项工程”、服务提质“五大网络”、运行增效“三项机制”。继续扩大“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示范范围,增加3个市和12个县开展面向小农户的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推动供销合作社从供销合作向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转变。出台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意见。做强做优做大广东农垦战略资源、绿色食品、城乡服务三大主业。创建全国名特优新高品质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高质高效试点。推进国有农场拆旧复垦工作。完善国有农场社区治理体系。开展国有农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农垦美丽乡村。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陈良贤;部门分工:省供销社、农垦总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改革和涉企许可制度改革,完善商事制度改革配套监管措施。加快建立以告知承诺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广东省涉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纵深推进“证照分离”“一照通行”,完善注销退出制度,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便利化水平。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部门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法院,省税务局等配合。

强化惠企政策创新供给,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精准帮扶。

工作措施:加强中小企业运行情况监测,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运行分析的数据体系。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和我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系列政策,跟踪政策落实成效,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针对减税降费、金融扶持、稳岗就业、拖欠账款等市场主体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措施。开展“贸融易”融资服务,简化保单融资流程。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王曦;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总工会,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工作措施:制定我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本辖区本部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细化方案。建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调度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办结,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派驻监察,持续推动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信访局、能源局、林业局、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等配合。

推进水环境治理攻坚,确保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工作措施:制订实施《广东省深入打好碧水攻坚战行动计划》和《2022年度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方案》。巩固提升国考断面水质,深入开展干支流加密水质监测和精准溯源分析,强力推进练江青洋山桥、枫江深坑2个断面消劣,推动重点国考断面所在水体一级支流劣Ⅴ类基本消除,持续推动未达优良和未能稳定达优良的断面达标攻坚。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开展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美丽海湾”保护建设。

工作措施:制定实施《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攻坚目标分解下达相关地市,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组织实施广东省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情况调查评估项目,指导沿海地市做好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方案,分类梯次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等配合。

加强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建设“无废城市”。

工作措施:加快建设全省铝灰渣、飞灰利用项目和珠海、揭阳、云浮等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立我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机制。指导珠三角相关地市开展“无废试验区”协同建设。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高质量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国家试点工作。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三区三线”第三轮划定工作,争取国家科学合理确定我省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制定印发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数据库标准和验收办法,加快编制审批全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乡村振兴局等配合。

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

工作措施: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组织动态更新“三线一单”成果,持续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统计局,省气象局等配合。

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工作措施:通过土地入股、资产盘活等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出台《新发展阶段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化改革释放农民增收潜力。完善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加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

工作措施:修订完善“冲补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冲补强”高校领导干部业务研讨班。扩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试点建设范围,鼓励高校协同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开展高水平协同创新。推进新师范、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高端工程人才和急需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扩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试点建设范围,鼓励高校协同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开展高水平协同创新。持续推进“一流本科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建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召开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推进会,出台一流专业建设与管理考核办法。

分管省领导:王曦;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等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