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印发,这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内容值得关注

2022年1月20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2021〕32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以来,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协同发展,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新业态不断涌现,旅游业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更加凸显,作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地位更为巩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等蓬勃发展,成为传承弘扬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

“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印发,这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内容值得关注

《规划》共提出七项重点任务。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化“互联网+旅游”,推进智慧旅游发展;二、优化旅游空间布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设一批旅游城市和特色旅游目的地;三、构建科学保护利用体系,保护传承好人文资源,保护利用好自然资源;四、完善旅游产品供给体系,激发旅游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旅游+”和“+旅游”,形成多产业融合发展新局面;五、拓展大众旅游消费体系,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拓展旅游消费领域,提升旅游消费服务;六、建立现代旅游治理体系,加强旅游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依法治旅,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推进文明旅游;七、完善旅游开放合作体系,分步有序促进入境旅游,稳步发展出境旅游,持续推进旅游交流合作。

规范发展乡村旅游。

规范发展乡村旅游。深入挖掘、传承提升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完善乡村旅游政策保障体系,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将乡村旅游纳入县域相关规划,统筹推进乡村旅游道路、停车场、厕所、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优化乡村旅游产品结构,丰富产品供给,推出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打造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公布一批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乡村旅游品牌体系。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好分享旅游业发展红利,提升农民参与度和获得感。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支持脱贫地区乡村旅游发展壮大。统筹用地、治安、消防、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方面政策,落实乡村民宿经营主体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推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

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发展,支持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有序建设。

“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印发,这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内容值得关注

建设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

建设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加大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推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建立完善乡村休闲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依托森林等自然资源,引导发展森林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加大品牌建设和标准化力度,有序推进国家森林步道建设。促进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提高海洋文化旅游开发水平,推动无居民海岛旅游利用。鼓励依托工业生产场所、生产工艺和工业遗产开展工业旅游,建设一批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鼓励各地区依托报废军事设施等开展国防军事旅游,建设一批国防军事旅游基地。推进港口历史文化展示区、港口博物馆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港口游。加快推进旅游与健康、养老、中医药结合,打造一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示范基地。

地区倾斜与美丽乡村建设

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挥特色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旅游产品培育,打造一批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休闲农业重点县、美丽休闲乡村、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推进新藏滇桂边境旅游带等建设。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继续加强“三区三州”旅游大环线建设和品牌打造,优化提升丝路文化经典线、边境极限体验线、滇藏茶马古道寻踪线、大香格里拉人间乐土线。边境地区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要守好外防输入的第一道防线,建立健全专门防控机制,压实旅游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防止疫情通过边境旅游传入境内。

在城镇规划布局中,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提高空间配置效率,优化旅游休闲功能,合理规划建设特色旅游村镇,因地制宜推动乡村旅游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推进多元功能聚合,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休闲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