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屠宰量20万头以上的企业抓紧申报!2021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

本文隶属:可行性报告(农业与工商项目)(第115/188篇)

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化、厂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的总体要求,从2021年开始,利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创建一批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生猪屠宰行业标准化水平。

年屠宰量20万头以上的企业抓紧申报!2021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

《通知》公布了申报条件与程序:符合申报条件标准的生猪屠宰企业,可自愿提出申请,逐级上报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最终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企业,按程序报批公布,并制发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生猪屠宰标准化)厂企业标牌。

2021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2021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申报需要符合这3个条件:

一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等证明文件;

二是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近两年内无生猪屠宰违法行为;

三是近两年内未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四是年设计屠宰量在50万头以上(内蒙古、贵州、云南等地的年设计屠宰量20万头以上)。

年屠宰量20万头以上的企业抓紧申报!2021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

2021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项目申报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示范项目申请表

四、项目验收报告

五、项目验收申请表

六、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情况

七、证明材料(需与建设规范条款一一对应)

(1)质量管理制度化;(2)厂区环境整洁化
(3)设施设备标准化;(4)生产经营规范化
(5)检测检验科学化;(6)排放处理无害化

2021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项目申报渠道

申报渠道: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 联系人:徐亭,电话:010—59191530
  •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 联系人:关婕葳、黄启震,电话:010—59194463(4442),
  • 传真:010—59194767,邮箱:cadctzswc@163.com

2021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项目申报流程

第1步

符合申报条件标准的生猪屠宰企业,可自愿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逐级上报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当地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屠宰资格清理情况,拟定申报名单。

第2步

入围的生猪屠宰企业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项目(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建设指南》的要求开展相关建设完善工作,准备相关文档、影像等资料,并开展自评。自评合格后,撰写项目验收报告,填写项目验收表(见附件2),逐级上报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验收。

第3步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对相关屠宰企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相关材料(提纲见附件3)报送我部。

第4步

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开展现场抽查核验,对通过审查的企业,在中国兽医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公布,并制发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生猪屠宰标准化)厂企业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