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

本文隶属:中小学劳动教育政策(第44/125篇)

2020年9月30日,吉林省教育厅发布《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对吉林省系统化高质量实施劳动教育作出明确部署。

文件明确设定了吉林省劳动教育发展的两个阶段具体目标。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劳动教育课程安排,各地各校要开足开齐劳动教育课程,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程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个学时。普通高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文件对中小学生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劳动时间做出了明确要求,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

2021年5月底,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五育”实践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旨在通过认定一批中小学“五育”实践基地。申报类别包括: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教育基地、中小学德育实践教育基地、中小学智育实践教育基地、中小学体育实践教育基地、中小学美育实践教育基地、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

吉教办〔2020〕168 号

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充分发挥劳动教育在全面育人中的重要作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劳动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吉林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工作目标。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能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

经过3年的努力,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推出一批劳动教育先进教师,打造一批劳动教育特色校,创建一批劳动教育示范基地,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学生常态化参与劳动实践的浓厚氛围。到2030年,建成完善且优质的学校劳动教育实施体系、家庭劳动教育指导体系、校外劳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培养和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面推进实施劳动教育的主要任务

3.严格落实劳动教育课程安排。各地各校要切实承担劳动教育主体责任,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按照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开足开齐劳动教育课程,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用于活动策划、技能指导、练习实践、总结交流等,与通用技术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统筹。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个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4.组织劳动教育课程资源研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明确中小学劳动实践指导手册编写要求,体现“一纲多本”,满足不同地区学校的多样化需求,做好组织审查工作。职业院校可组织编写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读本,由编写院校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查。鼓励学校、学术团体、专业机构等收集整理反映劳动先进人物事迹和精神的影视资料,组织研发展示劳动过程、劳动安全要求的数字资源,梳理遴选来自教学一线的典型案例和鲜活经验,形成分学段、分专题的劳动教育课程资源包,促进优质资源的共享与使用。

5.在学科专业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内容。各地各校要组织引导相关学科教师在学科专业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内容。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艺术等学科要有重点地纳入劳动创造人本身、劳动创造历史、劳动创造世界、劳动不分贵贱等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纳入歌颂劳模、歌颂普通劳动者的选文选材,纳入阐释勤劳、节俭、艰苦奋斗等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内容,加强对学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合法劳动等方面的教育。数学、科学、地理、技术、体育与健康等学科要注重培养学生劳动的科学态度、规范意识、效率观念和创新精神。职业院校要将劳动教育全面融入公共基础课,要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劳动安全、劳动法规教育。专业课在进行职业劳动知识技能教学的同时,注重培养‘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吃苦耐劳、团结合作、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普通高等学校要将劳动教育有机纳入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强化劳动锻炼要求,加强高等学校与行业骨干企业、高新企业、中小微企业紧密协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类课程主要与服务学习、实习实训、科学实验、社会实践、毕业设计等相结合开展各类劳动实践,注重分析相关劳动形态发展趋势,强化劳动品质培养。在公共必修课中,要进一步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教育。

6.统筹安排课外校外劳动实践活动。各地各校要切实将劳动教育与学生的个人生活、校园生活和社会生活有机结合,丰富劳动体验,提高劳动能力,深化对劳动价值的理解。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采用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进行。高等学校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注重推动在综合实践活动中设计劳动活动内容,鼓励广大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走出教室,参与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俭学等社会活动,以自己的劳动满足社会组织或他人的需要,促进相关知识技能的学习,提升实践能力。

7.扎实做好家庭劳动教育相关工作。组建百名省级家庭教育专家队伍,积极在家庭教育公益宣讲中强化劳动教育相关内容,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劳动观,明确家长的劳动教育责任。各地各校要依托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广泛开展各种劳动教育相关讲座,引导家长依据儿童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组织家庭劳动,增强家庭劳动教育指导的科学性。广泛开展“美好生活 劳动创造”系列劳动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家庭劳动教育活动的互动性和参与性,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打造一批使家长和学生切实受益的品牌活动。

8.健全完善劳动素养评价制度。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劳动教育目标、内容要求为依据,将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结合起来,健全和完善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加强实际劳动技能和价值体认情况的考核。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

9.开展劳动教育质量监测。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定期组织开展关于学生劳动素养状况调查及相关因素的分析,注重学生劳动观念、劳动精神、劳动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等的监测。鼓励、支持各地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劳动教育过程监测与记实评价,发挥评价的育人导向和反馈改进功能。

三、着力提升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

10.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地各校可采取学校特聘、专业培训、区域内教师交流共享等多种措施,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高等学校要加强劳动教育师资培养,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中小学校可聘请高校、研究机构、优秀企业具有实践经验的社会专业人士、技术人员、劳动模范等担任劳动实践指导教师。推动普通中小学、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采用“结对子”“手拉手”等方式,促进劳动教育教师资源共享。

11.强化劳动教育研究与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鼓励和支持相关机构设立劳动教育研究项目。设立一批试验区或试验学校,注重开展跟踪研究、行动研究。逐步配齐省、市、县三级劳动教育教研员,组织开展专题教研、区域教研、网络教研,通过协同创新、校际联动、区域推进,提高劳动教育整体实施水平。

12.组织劳动教育相关培训。各地各校要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劳动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面向各级教育行政干部和大中小学校长,加大劳动教育相关培训力度,提高其劳动教育规划、组织实施、评价等多方面能力。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劳动育人意识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劳动教育教师培训需求诊断,改进教师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新时代劳动教育的要求,组织高质量培训,切实提升教学水平。

13.完善劳动教育教师激励机制。定期组织劳动教师教学能力竞赛,实现以赛促优,提升劳动教师教学能力水平。在各级教学成果奖励中,将劳动教育教学成果纳入评奖范围,对优秀成果予以奖励。依托有关专业组织、教科研机构等开展劳动教育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活动,激发广大教师实践创新的潜能和动力。积极协调新闻媒体传播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思想,大力宣传劳动教育先进学校、先进个人。

14.建好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场所。建立以县为主、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建设标准,积极推动中小学校充分利用校内学习、生活有关场所,建立规模适当、富有特色、功能完备的劳动技术实践教室、实训基地,丰富劳动教育资源。鼓励高校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服务社会功能,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和劳动实践基地。

15.拓展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场所。梳理吉林省各类社会实践资源,充分利用我省现有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吉林省学生校外劳动实践资源图谱。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与各行业劳动基地和实训基地协同,实现政策协同和资源共享,不断联合开发新的劳动教育资源,增加优质劳动教育资源供给。

16.注重劳动教育安全保障。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风险分散机制,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保障劳动教育正常开展。学校要把劳动安全教育与管理作为组织实施的必要内容,强化劳动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劳动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分层分级劳动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学校在组织实施劳动实践活动前,须研究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认真排查、清除学生劳动实践中的各种隐患特别是辐射、疾病传染等,在场所设施选择、材料选用、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使用、活动流程等方面制定安全、科学的操作规范,强化劳动过程每个岗位的管理,明确各方责任,防患于未然。

四、切实加强劳动教育的组织实施

17.强化思想认识。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细化分解,确保劳动教育的时间、师资、经费、场地、设备等落实到位。拓宽劳动教育途径,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

18.加强督导检查。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完善督导办法。对市(州)、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保障劳动教育情况以及学校组织实施劳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对学校劳动教育开课率、学生劳动实践组织的有序性,教学指导的针对性,保障措施的有效性等进行督查和指导。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作为衡量区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被督导部门和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

19.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新时代劳模精神宣传,在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以多种形式展示各行各业劳动模范和大国工匠的成长故事。鼓励各地各校积极举办“劳模大讲堂”、优秀毕业生报告会、“大国工匠进校园”等活动,广泛宣传劳动榜样人物事迹。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挖掘开发各种资源,建立劳模展示馆。鼓励各地各校重视和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创作更多以歌颂普通劳动者为主题的优秀作品,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主旋律,实现劳模精神常态宣传、广域传播。

吉林省教育厅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