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创建三个要点与五个举措

本文隶属:06.现代农业智慧农业(第128/209篇)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建设是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着眼于现代农业园区,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接下来,农业农村部还会与其他部门一同建设一批资源特色鲜明、产业链健全、联农带农紧密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创建三个要点与五个举措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之三个要点

建设目标上,将于2021年开展首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创建数量为100,之后还将继续进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创建总数量约为500。

建设布局上,考虑到各地方的区域差异和发展程度不同,将分区分类建设示范区。依据各地方农业特点,大致可划分为以下几类示范区:粮食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示范区;智慧农业示范区;高效旱作农业示范区;“小而精”特色产业示范区。

建设任务上,要先打造出一批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标杆,探索出一条差异化、特色化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进而推进农业实现设施化、园区化、绿色化、数字化。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创建三个要点与五个举措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之五个举措

1、加强顶层设计。

打造产业融合载体,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经济圈。

2、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

3、创新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引导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降低金融机构信贷门槛。

4、强化用地保障。

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盘活农村存量用地,鼓励各地将园区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允许园区将整理后新增土地按照一定比例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

5、强化人才支撑。

培育高素质农民,培养乡村本土能人和能工巧匠,引导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创新。

陕西省2021年拟创13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8月18日,省农业农村厅发出《关于批准创建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确定在大荔县等13个县(市、区)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纳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县(市、区)要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和管理产业园创建工作。各地要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要求,规范开展同级次产业园创建工作,加快形成国家、省、市、县级产业园“四级联创、梯次推进”格局;要加大资金统筹整合投入力度,健全完善支持政策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加快创建进度,提升管理水平。

各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要科学完善产业园创建方案,明确功能定位、创建思路、支持政策、运管机制、保障措施等内容。要坚持“姓农、务农、为农、兴农”建园宗旨,着力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推进“生产+加工+科技+营销”一体化,加快全产业链开发,集聚现代生产要素,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要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企业与农民的关系,充分发挥实施主体作用,助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要围绕创建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明确具体支持内容、支持对象、支持方式,细化年度使用方案和总体资金筹集措施,确保易操作、可落地、能考核。在资金使用上,要注意补齐产业发展短板,鼓励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加工工艺研发及系列产品开发等。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期原则上为2年。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将加强对省级产业园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能进能退、动态管理的监管和考核机制。对批准创建的产业园,第二年年底进行评价考核,通过认定的将正式命名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未通过认定的,第三年年底再次进行评价考核;两次均未通过认定的,取消创建资格,并收回剩余资金。同时将创建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价,对创建进展缓慢、辐射带动作用弱、建设任务完成率低的产业园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创建资格。

据了解,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已通过认定我省自2018年以来建成的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6个,并按照排名进行省级财政资金奖励,用于产业园的持续建设提升。其中,平利县获1000万元,泾阳县、合阳县、乾县、西安市阎良区和高陵区等5个县(区)分别获500万元。(陕西网记者 艾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