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开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制度
新华社济南1月8日电(记者邵鲁文):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东日前印发《关于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面向全省全面推开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制度。
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农民助理农艺师、农民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农民正高级农艺师。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标志,不与岗位和聘用等硬性挂钩。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范围主要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各地市也可结合本地传统优势和特色农业产业,进一步确定范围,懂技术和善经营的扎根农村、服务农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纳入评审范围,事业单位人员不纳入评审范围。
山东规定,将新型职业农民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全面下放至设区的市,由各市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并要求各市健全针对职业农民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重点考察其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新型职业农民,可“一步到位”直评高级职称。
自2018年起,山东试点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打破学历、论文、科研成果等条框限制,坚持能力业绩导向,评选出一批“田秀才”“土专家”“带头人”。截至目前,山东新型职业农民已评出2224人,其中高级职称41人、中级职称626人、初级职称1557人,为山东乡村振兴提供了人才支撑。
厦门持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在厦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职业。近三年,厦门市持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每年参训人数都在5000人次以上。不仅有文化、懂技术,还会经营,新型职业农民让“农民”二字有了全新的内涵。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发展需要新的力量来填补,新型职业农民应运而生。新型职业农民从农村知识青年、大学生和返乡创业者等群体中产生,他们文化水平较高,掌握农业生产新技术,善于运用互联网等进行营销。有了他们参与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可以降低田地弃耕的风险,大幅度提高农业效益,让农业成为前景光明的产业,同时还能丰富农村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新农村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培育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各地应积极开展农民培训,让更多农民掌握农业生产、经营新技术新模式;营造良好环境,吸引大学生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开展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做大做强,助推农村繁荣发展。(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