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野”后农村野猪泛滥成灾啥原因?祸害庄稼却不能杀,如何应对?

本文隶属:农业灾害与疫情防控(第129/164篇)

农村野猪泛滥成灾的因素主要是因为现在的生态环境逐渐的变好和野猪属于二级保护动物,个人并不能进行扑杀的。不过它确实给人们的庄稼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前段时间还有北京郊区的出现野猪祸害玉米,并且还是成群结队的野猪。人们也是只采用放鞭炮的方式进行驱赶野猪,而其中的效果甚微。在放鞭炮的时候它躲起来了,没有鞭炮声音了它又出来祸害玉米了。


▲ 计划性控制野猪数量

野猪不能进行非法捕猎

现在人们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逐渐加强,也是造成野生动物繁殖加速的原因之一。但总归来讲,野生动物不能影响人类的生存环境,如果达到一定的程度,对于野生动物数量的控制而言就必须采用强制的措施。在上图中就是由相关部门进行的野猪狩猎行为,它主要也是为了控制当地的野猪数量的。毕竟这个野猪的数量超过当地的生态环境所能承受的范围,尤其是吃的东西不够了,就会下山来吃农民种植的农作物。尤其是野猪对于农作物的破坏性非常强,可能一头野猪一晚就能糟蹋一亩地的玉米。这对于农村的种植作物的产量会受到非常大影响。


▲各地区关于野猪破坏庄稼情况,当地林业局赔偿

野猪破坏农作物,应该找谁要赔偿的?

对于野猪破坏庄家的情况,现在有了赔偿的部门–“林业局”。对于这个野猪破坏庄稼的情况,首先通过村委会进行统计上报到乡镇部门,在由乡镇部门上报到林业局,这个野猪破坏庄稼的费用有林业局进行赔偿。对于这个赔偿标准可以参照,北京市曾在2009年起施行的《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中规定,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损失的,按核实的损失量补偿全部损失的60%至80%;造成家禽家畜受伤的,补偿实际发生治疗费的50%至70%;造成家禽家畜死亡的,按市场价格补偿全部损失的60%至80%;因保护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依法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救助,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当地民政部门应适时给予救助。


▲ 麻子苗

如何防止野猪破坏庄家呢?

之前看过一个关于专家谈这个防止野猪破坏庄稼的视频,这位庄家的建议是在庄家地周围种植一些气味比较大植物,可能是因为野猪不喜欢这个气味的因素。我也在相关的关于驱赶野猪的报道中了解,也是采用种植相关的植物。其中一个提到的作物是 –“麻子苗”,但我查阅相关的麻子的介绍,也没有说它本身有特殊的气味。对于是否有驱赶野猪的贡献,各位网友家的庄稼遭到坏的可以尝试种植一下,也不是特别的麻烦。


▲这位吴婆婆就是因为野猪祸害她的庄稼,设下陷阱猎杀了三头野猪,从惹上了官司。对于这样高龄的老婆婆哪里会懂你这野生动物保护法啊。

总结:对于野猪破坏庄家而言,我们个是无法进行野猪的扑杀的。如果个人进行野猪的扑杀行为,就会造成违法行为。对于这样的野猪破坏庄稼的事情发生后,首先就是要和和村委会进行损失的统计,然后上报给当地乡政府,在统一上报当地林业局进行统一的赔偿。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流程说明,具体的赔偿情况,就看当地的具体赔偿情况了。

相关评论:

野猪繁殖力强,一窝一窝的,泛滥就成灾了,这时就没有保护之说了,人第一,把人吃的东西都吃了,那人吃什么呢?还保护动物,首先要保护人和人耐以生存之粮食,人和粮食都保护不了,保护野猪干啥,应该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加以捕杀并食之,既保护了粮食和人又增加了收入增加了营养,现在家猪肉又贵,用野猪肉代之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记住了,人是第一位的,人是地球的主宰,任何事物威胁到人了,那必须加以解决和改正,这也不是提倡要赶尽杀绝,适而可之为妙为好,威胁到人了就没有什么保护动物可言!

重要一点:任何事物不能凌驾于人之上,威胁到我们人类,一定要解决掉,免得后患无穷,你说呢,我亲爱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