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印发了《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重磅开启疫后重振“十大工程”,三年总投资高达约2.3万亿元。其中,包括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投资204亿元。此外,还将实施产业园区提升工程,三年总投资2513亿元,包括完成8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44家省级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园区等一批重点项目。
根据该《三年行动方案》,湖北省将聚焦公共卫生体系、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冷链物流和应急储备设施、城市、产业园区提升、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环境等十大领域,用三年时间实施一批打基础、补短板、强功能、利长远、惠民生的重大项目。截至目前,“十大工程”滚动项目库项目达4572个,估算总投资约2.3万亿元。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
2019年底,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确保完成《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评价激励机制,高质量推动全省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还提出了以下建设目标:
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比重。
三、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本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
五、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