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三部门发文推进电商进农村,专家解读三大政策亮点

6月1日,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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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发展目标是: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形成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线上线下融合、涉农商品和服务消费双升级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示范县。

示范县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依托电商实现转型升级,物流成本明显降低,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有效畅通,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消费产品质量明显提升。

三部门明确,鼓励各地优先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结合先建后补、购买服务、直接补助等支持方式,合理加快资金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进城,兼顾工业品下乡,对承担疫情防控相关重要物资保供任务、且工作突出的电商、物流、商贸流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中央财政资金实行“鼓励发展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重点支持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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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从2014年起,我国连续6年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全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到目前为止,累计支持了1180个示范县,已经实现了对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全覆盖。农村网络零售额由2014年的1800亿增长到2019年的1.7万亿元,规模总体扩大8.4倍。

在这次疫情期间,农村电商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凸显。比如,四川省88个示范县就组织电商、快递企业为居民配送生活物资达到600多万单,保障了城乡居民的“菜篮子”和“米袋子”。

2019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3975亿元,同比增长27%,带动300多万贫困农民增收。农村电商吸引了一大批农民工、大学生、转业军人返乡创业。到去年年底,全国农村网商达到1384万家。到目前为止,农村网民数量突破了2.5亿,网购已成为农民生活的常态。

虽然我国农村电商发展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产业供应链水平差、物流成本高、人才缺少等困难。“此次三部门发文,针对这些难点提出了务实有力的举措。”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农村财经研究会秘书长申学锋接受经济日报记者专访时,分析了此次政策的三大亮点——

首先,强调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申学锋认为,通知中明确提出,电商进农村要坚持“市场有效,政府有为”原则,这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在电商进农村工作的直接体现。

“前不久,中央层面出台了两个重要文件,即《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都强调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申学锋表示,推进电商进农村工作,无论是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还是降低农业生产流通成本,政府需要在做好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积极有为,但政府的有为不能替代农村居民的主体地位,不能替代市场作用的发挥,其基本前提是有利于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这一点必须时刻清醒。

同时,强调降低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物流成本。申学锋认为,今年面对疫情的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严峻形势,如何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活下去并恢复发展成为政府关心的焦点之一。疫情对农业农村经济的影响非常明显,涉农企业不仅融资难,现在更面临用工难、流通难的新问题。此次通知明确要求示范县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依托电商实现转型升级,物流成本明显降低,就是依据今年的特殊形势提出的工作目标,可谓对症下药,颇具现实针对性。

此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也有新变化。申学锋分析,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专门把“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列为重点支持的第一项,可见中央对基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这一短板的高度重视。第二是提出支持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这是针对近两年我国就业形势作出的适时调整,是推动解决疫情下的就业难题的实招。